摘要
随着我国交通事业的蓬勃发展,涉水工程项目越来越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对可能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涉水工程项目,应进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在开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过程中,对于通航环境复杂的河段,经常会涉及到通航水域的鉴定,要求拟建工程位于通航水域之外,对于未划定通航水域范围的河段,通航水域的鉴定在航评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笔者根据参与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写体会,在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理解上,结合工程实际案例,对通航水域概念在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中的应用,分享一点经验和心得体会.
基金项目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科技项目(2023-21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