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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正本提单放货的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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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是世界业务发展与海上交通运输的前提条件,凭正本提单交货属于其中一种基本规范.为了确保提单在进出口业务中当做货物所有权凭证的信用价值,关于它的国际公约与规范,还有各个国家海商法律与司法领域均明确了凭正本提单交货的原则.但是,因为一系列因素,实际生活里还是面临船舶代理无单放货或者无单同意收货方提早报关的问题.然而此类状况是因为船舶代理在日益加剧的竞争环境下不得已的做法,较少获得承运方同意.本文在说明凭正本提单交货是承运方法律规定义务的前提下,重点研究担保提货与报关,并阐述了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而且研究了承运方和承租方在租船协议中使用无单放货条款的基础上,选取合理的由承租方签订的保证书准许船舶代理采取无单卸货与交货做法的可操作性.

闫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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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江苏 210000

无正本提单放货 法律性质 法律责任

2021

中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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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年,卷(期):202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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