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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融资租赁下出租人的权责的思考
船舶融资租赁下出租人的权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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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船舶融资租赁一般包括三方当事人——出租人(即融资人或者船舶所有权人)、承租人、船舶出卖人(即船舶前所有权人或者船厂)签订的两类合同——出租人与出卖人之间的船舶建造、船舶买卖合同、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船舶租赁合同。出租人作为其中一方的当事人一般会涉及到两个合同的问题,在两个合同中身份不同,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也就不同,本文针对出租人在船舶融资租赁下的权责问题进行思考与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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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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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中央财经大学 100081
关键词:
船舶融资
融资租赁
出租人
权责
思考
出版年:
2014
中外企业文化(下旬刊)
中外企业文化(下旬刊)
ISSN:
年,卷(期):
2014.
(1)
参考文献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