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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更犯加重原则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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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犯加重原则是刑法处罚中一项重要内容,早在尧舜时期,就已提及对惯犯、更犯的处罚原则。到唐代更犯已发展较为成熟并且基本确立下来。到秦朝,虽已对再次犯罪规定加重处罚,但没有区分数罪与更犯。汉朝时,则对数罪与更犯进行区分,并明确了更犯的成立条件。所以,更犯加重原则萌芽于西周“怙终贼刑”,发展于秦朝规定再次犯罪加重处罚,形成于汉代区分累犯与数罪,到唐代时已较为成熟,为唐之后的继续发展奠定基础。

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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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学院政法系 河北石家庄 050035

古代 刑法 更犯 累犯

2014

中外企业文化(下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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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年,卷(期):2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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