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之康德后期论述的"上帝存有之本体论证明的不可能性",学界对其前期关于"本体论证明的可能性"的讨论关注相对较少.笛卡尔派和沃尔夫派从概念出发证明上帝存在,前期康德对此予以批判,并重构出一种莱布尼茨式的、基于矛盾律和充足理由律的证明.这既可以解释,康德后期为何要给出一种强化版的本体论证明,因为前期证明没有足够考虑充足理由律;也可以回答,康德为何要修改存在论题,因为其否定性表述修改后能使批判的目的和指向更明确,也能弱化前期表述中可能带有的莱布尼茨色彩,其肯定性表述修改后可以肯定作为客体的对象本身,这对批判强化版本体论证明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