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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哲学与自然法:明清之际柏应理、卫方济等耶稣会士理解宋明理学的两种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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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之际,来华耶稣会士在理解宋明理学的"性理"之学时,首先将其与西方的"自然哲学"等同,这样便于将宋明理学视同无神论和物质主义,此一路径的集大成之作是由柏应理等人完成的《中国哲学家孔夫子》.而随着"自然法"理解思路的逐渐兴起,卫方济《中国哲学》一书完全使用自然法来理解宋明理学,因而对理学给予了高度肯定.自然哲学与自然法两种理解路径的背后,是中国传统中的"性"-"自然"与西方传统中的phusis-natura之间的奇妙呼应,这是东西方传统哲学的一个重要契合点,是关乎宇宙人生根本秩序的形而上学传统之对话与互动.

王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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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哲学系

自然哲学 自然法 宋明理学 中西交流

2024

哲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哲学研究

CSTPCD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478
ISSN:1000-0216
年,卷(期):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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