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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高校和谐师生关系的法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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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民主法治的不断发展,借助道德维系的高校传统师生关系无法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实践需要,并且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中日益暴露出不和谐的因素.文章认为教师与学生只有按照相关法律,规范自身行为,才能构建适应社会发展的和谐的高校师生关系.

徐长斌、徐慧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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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鹰潭学院,江西,鹰潭,335000

高校师生 和谐 民事法律关系 法律分析

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2007

职业圈
中国工人报刊协会 中国工人出版社

职业圈

ISSN:1671-5969
年,卷(期):2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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