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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法学教育培养目标与模式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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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当前高职法学教育所处的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其人才培养目标的模糊与培养模式的不合理.因此,我们应以社会需求科学定位高职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

张再芝、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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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理工大学,江西,抚州,344000

高职法学教育 培养目标 培养模式

2007

职业圈
中国工人报刊协会 中国工人出版社

职业圈

ISSN:1671-5969
年,卷(期):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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