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与行2020,Issue(5) :37-43.

论区域法治视域下东北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动力机制

范一辰 公丕潜
知与行2020,Issue(5) :37-43.

论区域法治视域下东北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动力机制

范一辰 1公丕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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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哈尔滨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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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法治已然成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法治中国时代,法治日渐成为国人普遍接受的价值理念与思维方式.在营商环境领域中,由于我国各个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法治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营商环境的资源承载、社会禀赋与法治化程度亦呈现不均衡特征.以区域法治理论视角观之,长期以来,盛行于东北地区的"办事要求人"的现象折射出营商环境不优的现实无奈.而"办事不求人"则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本标志,也是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法治动力."办事不求人"式营商环境理念的提出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之间取得了理论共识与实践默契.随着我国社会的信任结构从熟人社会"亲而信"的特殊主义信任模式到法治社会"利相交"的普遍主义信任模式的跃迁,亟须从营造营商法治文化氛围、强化建章立制保障营商活动、规范政商关系等方面着力,助推"办事不求人"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态建构.

关键词

区域法治/东北地区/营商环境/办事不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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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0
知与行

知与行

CHSSCD
ISSN:
被引量1
参考文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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