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第 75 届联合国大会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后,对于如何实现该目标,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法律化路径,综合来看制定气候变化应对法是法律化路径的关键一步.当前,需要在总结典型国家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在更新气候变化应对立法目的的同时将"双碳"目标融入气候变化应对法的具体法律条文之中;从上到下形成以生态环境法典为基本法、气候变化应对法为专门法、各级政府规章为具体内容的分层级式立法;此外还需依据经济、社会环境的动态变化,分时期采取"命令控制型"与"经济激励型"措施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同时法律责任也应当由轻到重重新划分,在气候变化应对法内部形成以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为主,刑事责任为辅的递进式责任承担模式;最后若生态环境法典先于气候变化应对法颁布,处理好两者之间的衔接问题也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