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律2009,Issue(3) :145-151.

刑法中的"明知"、"应知"与"怀疑"探析

Probe into "be fully aware", "should know" & "doubt" in Criminal Law

张少林 刘源
政治与法律2009,Issue(3) :145-151.

刑法中的"明知"、"应知"与"怀疑"探析

Probe into "be fully aware", "should know" & "doubt" in Criminal Law

张少林 1刘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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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上海,2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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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总则和分则中的"明知"是两种不同的明知,刑法分则中规定了"明知"的犯罪并不都是故意犯罪;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可分为知道、不知道以及怀疑,他人时行为人主观认识的判断可分为肯定知道、很可能知道、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很可能不知道和不可能知道;"明知"具有一定的倾向性,倾向于"知道"而不是"不知道";"应知"是他人对行为人主观认识的评价与判断,事实上行为人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应知"不应包括在"明知"之内;刑法分则规定"明知"的意义主要有:限缩犯罪圈、提示作用、证明实践的价值;应严格限制"推定明知"的适用,"怀疑"不等于"推定明知".

关键词

明知、确知与应知/怀疑与推定明知/总则与分则/主观认识体系/刑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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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09
政治与法律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政治与法律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1.545
ISSN:1005-9512
被引量16
参考文献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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