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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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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彤宇

双月刊

1009-8003

luntan@vip.163.com

0531-82923347

250014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5743号

法学论坛/Journal Legal ForumCSSCI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本刊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宗旨,遵循“传播新思想、探讨新问题、交流新成果、宣传新法律、介绍新知识”的办刊思路,立足科学前沿,关注法学基础理论为主,侧重法学应用理论和学术研究。普及与提高,以创新为主,着重刊登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反映法学进度的最新动态,介绍法学领域的最新观点,积极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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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年代

    环境基础设施污染治理功能的法律实现

    薛亮
    127-139页
    查看更多>>摘要:近年来,环境基础设施已成为中央党政文件的高频用语之一,对其内涵与外延的界定却始终未形成共识,影响到基层政府对环保政策的理解与适用.环境基础设施一直在政策之治维度展开有其合理性,然而,法律之治是其充分发挥功能的根本场域.如何让环境基础设施实现从"政策之治"迈向"法律之治",成为环境法学界和实务界亟需认真对待的话题.对此,科学界定其法律概念,将"可运营性"设定为其理论基础,归结出利益调节与责任分配两类法律问题,提出以强化激励为引领完善利益调节、以兼顾合法与合理为导向完善责任分配的思路,进而实现环境基础设施的污染治理功能.

    环境基础设施污染治理功能可运营性利益调节责任分配

    无接触型性侵儿童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德国刑法典》第176a条之镜鉴

    赵星高峰
    140-152页
    查看更多>>摘要:近年来,学界对"网络猥亵"的热烈讨论,揭露了长期存在却未受重视的无接触型性侵儿童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判断难题.从司法实践中看,无接触型性侵儿童的构罪标准依然混乱.德国自1973年性刑法基本框架确立之始,便在立法与司法两个层面不断完善无接触型性侵儿童犯罪的治理思路.《德国刑法典》第176a条历经6次修改,无接触型性侵儿童行为的入罪范围不断扩张.德国联邦法院始终以法益在具体案件中的受影响情况为定罪标准、以儿童的未来成长为基本关怀.德国的立法变革与司法判例中均呈现出"以儿童为中心"的鲜明导向.与德国立法相比,我国的猥亵儿童罪承担了极重的治理任务,且法秩序结构要求对"猥亵"作行政法与刑法上的双重判定.为达成这一治理需求,应当将对儿童施加的、具有不当性影响的行为认定为"猥亵儿童行为".猥亵儿童行为是否构成猥亵儿童罪,则应考察猥亵儿童罪的保护法益是否面临具体的危险.猥亵儿童罪的保护法益应当修正为"儿童的正常性发育",无接触型性侵儿童行为若切实危及了儿童的正常性发育,即构成猥亵儿童罪.

    儿童性侵猥亵儿童罪网络猥亵

    论科研诚信管理法治的建构

    赵迎辉
    153-160页
    查看更多>>摘要:将科研诚信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相关机制,是解决学术不端问题、推动社会信用建设的治本之策.近年来,我国中央和地方层面出台了一系列科研诚信政策法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化、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但从整体来看,我国科研诚信管理仍然面临基本概念存在歧义、政策法规不够统一、责任体系尚不健全、调查处理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和短板.需要出台一部国家法律层面或者行政法规层面的专门立法,厘清基本概念、健全责任体系、细化调查规则、建立负责任的科研行为培育机制,形成多主体多层次依法治理科研诚信的新格局.

    科研诚信科研不端管理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