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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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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铭芬

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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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Journal Guangxi Quality Supervision Guide Periodical
查看更多>>本刊是集政策法规、质监资讯、质量标准、计量、产品监督检验、打假治劣、宣传名优产品、指导正确消费,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科技期刊。是企业发布信息的首选媒体,同时也是科技人员发表科技成果论文的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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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年代

    “个人破产法”执行难问题的破解之道

    宋振宇
    275-276页
    查看更多>>摘要:近年来,执行案件繁多且执行效果不佳的现象成为影响我国司法公信力的难题.在我们的社会中,信贷的扩张已经融入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但是借贷伴随着我们可能无法偿清欠款的风险,一个人可能会患大病或者失去一份高薪的工作,并且无法偿还信用卡的账单或者其他费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表通告称温州市平阳县法院办结首例兼具个人破产实质功能和类似程序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这一案件作为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案例,具有远超案件本身的法律意义.这一案件的办结,意味着我国个人破产法律已经踏出了实践的第一步.在本案当中,首次建立了诚信承诺书、自有财产、债务豁免、失权复权等从未在我国出现过的个人破产制度,同时还引入了管理人制度、债权人会议制度等基本破产制度.

    个人破产构建执行难诚信债务人重生

    大数据背景下B2C商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保护

    杨红娟
    277-278页
    查看更多>>摘要:大数据在我国B2C行业中广泛应用,主要用于分析用户数据进行精准营销.随着应用技术的发展和成熟,收集和分析用户数据过程中出现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足以引起重视.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未经用户同意私自收集、超范围利用、设置注销账户障碍以及恶意泄露等.本文基于法律层面对背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探讨,并在立法和司法角度提出相关建议.

    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信息主体权利

    论迟延利息在破产程序中的定位及清偿

    苏润霖
    279-281页
    查看更多>>摘要:如何将迟延利息合理安置于现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下的债务清偿制度中去,是当下在理论界和审判实践中都颇具争议的话题.本文试图在综合归纳司法实践中认定的差异以及梳理现有观点的基础上,结合已有的法律规范体系,从权利冲突的解释角度出发,提出在目前还未建立“劣后债权”制度的法律框架内,暂不适宜将破产申请受理之前的迟延利息视为破产债权的观点.

    迟延利息债务清偿《破产法解释(三)》权利冲突

    浅析我国小额诉讼程序的优化路径

    王昭衡
    282-283页
    查看更多>>摘要:2012年《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小额诉讼程序,对缓解法院办案压力,提高司法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能够有效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缓解司法效率与公正之间的矛盾.但在肯定小额诉讼程序的优点的同时,应当注意到小额诉讼程序在立法以及司法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为此,本文在通过对小额诉讼制度进行简要介绍,分析现状并尝试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小额诉讼程序司法公正救济程序

    破产财产、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的方式、方法和路径探索

    高昂
    284-285页
    查看更多>>摘要: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出台后,我国的企业破产向更加专业、更加高效的方向发展.但是我国的新《破产法》在参考外国破产管理人制度时也根据我国的特殊国情作出了相应的针对性规定,导致新《破产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有些规定太过宽泛,实际应用性不强且有些规定本身就不甚合理,使新《破产法》在相关的企业破产案件中不能实际发挥作用,不但效率低下且成本很高.本文拟从公司破产实际操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提高破产效率,使破产财产、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破产财产债权人权利破产管理人

    公司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适用

    李娟
    286-288页
    查看更多>>摘要:公司法背景下解除高管职务无须要求高管具有过错,而劳动法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对劳动者的实行倾斜保护.《公司法》与《劳动合同法》的交叉导致公司解聘公司高管引发了诸多争议.公司高管的身份具有双重性特点,劳动者内部具有差异性,域外许多地区的劳动立法均对公司高管作了特殊规定.我国应该依据公司高管的薪酬、职权范围等对公司高管进行分层,决定对其适用公司法或劳动法.

    公司高管特殊劳动者劳动者分层

    论P2P网络借贷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秦子祥
    289-290页
    查看更多>>摘要:近年来,网贷平台“跑路事件”频频发生,P2P网络借贷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基于对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其权益保护亟需得到重视.目前我国P2P网络借贷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要存在相关立法缺失、监管机制不健全、消费者救济机制有效性低等问题.因此,应当尽快出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适度监管、协调监管的原则完善P2P网络借贷金融监管机制,并建立多元化消费者权利救济机制.

    互联网金融P2P网络借贷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监管

    保理合同中应收账款转让纠纷的应然路径

    李楠
    291-292页
    查看更多>>摘要:保理合同之中应收账款是保理合同生效的核心,也是司法实践纠纷的核心,对于保理合同这样的以融资、账款催收和管理、付款担保多重权利义务组合的多重合同.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挑战,如何去认定应收账款的性质应当结合交易结构、还款来源综合判断.对于未来应收账款应当以确定性和可期待性为判断标准.对于虚构的应收账款,应当一虚假意思表示认定其无效,但同时不影响善意的保理商保理合同的效力,赋予保理商相应请求权.

    保理合同应收账款纠纷路径

    我国股东协议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

    郑朝阳
    293-294页
    查看更多>>摘要:近些年来,公司法理论在不断深化,公司自治作为公司法研究的核心理念,成为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苛以遵循的黄金规则.目前这种公司自治主要体现在允许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对公司内部治理的一些事项作出不同于《公司法》规定的安排.对于股东协议制度作为公司章程与股东会决议外的公司自治机制,在我国大陆地区现行的《公司法》的立法中确并未明确规定.因此对股东协议制度是否适于中国?是否有必要移植?不仅是股东协议制度中国路径的首要问题,也成了众多学者争论的焦点.讨论股东协议制度在中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不仅有利于厘清股东协议制度与其他公司自治机制的区别与联系,同时也能促进我国多种公司自治机制的完善与融合.

    股东协议制度必要性与可行性公司自治机制

    论情势变更原则下再交涉权利的理解和适用

    周睿娟
    295-296页
    查看更多>>摘要:《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增设当事人就合同履行可以重新协商的规定.对于情势变更的情形下,如何具体行使再交涉权利,如何规制滥用再交涉权利的行为,再交涉过程中,合同的履行是否应当继续等问题,《民法典》没有给出明确回应,也没有对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的再交涉行为进行限制.为使《民法典》在适用过程中更清晰地指引当事人通过意思自治解决纠纷,加强对合同编第五百三十三条的理解和适用,有必要进一步厘清上述问题.

    民法典合同情势变更再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