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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萧伯符

双月刊

1673-2391

027-83421366 83421235

430034

汉口解放大道86号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查看更多>>《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系湖北省公安厅主管、湖北警官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新时代村域小微权力的腐化及其治理

    邢丽珊
    110-122页
    查看更多>>摘要:乡村振兴战略是推动农业现代化、激发农村内生活力、提升农民创造力的政策建设,小微权力的功效发挥尤为重要.村域小微权力基于其本质内涵及典型特征,在思想认识、主体责任、职责定位等方面存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小"作风、"塌方式"任用危机的上下监管漏洞、权力腐蚀的外化表现等腐化风险.要找准源头,肃清基层党政组织建设中的"杂质",剔除腐蚀组织人员体系中的"顽疾",构建纪法规范互融共生的内在机制,充分发挥内生动力,加快内生循环,强根固基、由内而外实现"廉政乡村'建设.

    小微权力乡村治理廉政建设微腐败法治

    对妨害安全驾驶罪犯罪主体"身份性"的考察

    张禹
    123-132页
    查看更多>>摘要:妨害安全驾驶罪共涉及三类犯罪主体,对于《刑法》第133条之二第1款所规定的本罪的前两类犯罪主体,行为人在行为时无需具有"乘客"之身份,任何实施本款规定行为的行为人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对于《刑法》第133条之二第2款规定的本罪的第三类犯罪主体,行为人在行为时需要具有实质的"驾驶人员"身份,即具有防止"危及公共安全"结果发生的保证人地位.《刑法》第133条之二第1款为非身份犯,第2款为纯正身份犯.

    妨害安全驾驶罪犯罪主体范围身份犯实质解释论不作为犯的保证人地位

    认罪认罚从宽视阈下量刑建议再审视

    李哲
    133-142页
    查看更多>>摘要:量刑建议权作为检察机关求刑权的一个分支,对于实现准确量刑、提高诉讼效率和人权保障都具有重要的价值.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较为系统和完善地规定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量刑建议的相关内容.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下,量刑建议不再仅仅是公诉机关行使职权的体现,亦是控辩双方协商成果的体现,在《刑事诉讼法》第201条"一般应当采纳"条款的规制下,量刑建议对法院终局裁决也具有重要的影响.对于量刑建议的研究,应从其作出方式、适用范围、效力等方面着手.对量刑建议规范化的路径建构,需要注重审前协商阶段律师的实质性介入,对量刑建议的提出方式与范围等方面进行系统规制,还应完善检察机关的相关应对措施.

    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诉审关系量刑均衡

    新文科背景下高校法律援助发展困境及对策

    韩桂君万石安
    143-152页
    查看更多>>摘要:高校法律援助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也是培养"德法兼修"卓越法律人、锻造未来法律人职业伦理的重要实体平台.新文科法学教育对高校法律援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其发展提供了更深厚的思想资源.高校法律援助要实现新文科法学教育的创新性、融合性和发展性,还需要相应的制度保障.学校应更加重视法律援助活动,为其提供课程、人员、资金等支持,并与实务部门建立紧密联系.高校法援具有灵活性,实践中会为超过法定援助范围的案件提供服务.需要尽快出台此类案件的代理权以及相关资金保障的配套制度,并在相应规范性文件中肯定高校法援适当扩展援助范围的做法.

    法律援助高校法援法学实践教育新文科法律服务

    我国考试刑法的历史溯源及其证成

    姜子倩
    153-160页
    查看更多>>摘要:《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已经形成了考试犯罪的罪名体系,考试刑法的提出有其理论和现实意义.考试刑法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从唐代开始对考试作弊适用刑罚,且刑罚适用对象不限于官员.宋代的考试作弊处罚立法较为全面,但处罚较轻.明代的处罚力度较大,但处罚的随意性较强.清代重刑主义色彩浓厚,分类处罚开始出现.虽然在我国古代未能形成独立的考试刑法,但是关于考试作弊的处罚规定对研究考试刑法、规制考试作弊行为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考试刑法有其存在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制度根基,为以独立的考试制度为前提、以考试法益为保护对象、对违反考试行政法的行为进行强化制裁的刑法规范.

    考试刑法考试作弊考试犯罪代替考试罪受贿罪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征稿启事

    封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