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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王俊祥

双月刊

1000-6378

xbs@hbu.edu.cn

0312-5079412

071002

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 Journal of Hebe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CSSCI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本刊是综合性社会科学学术期刊,主要刊登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哲学、法学、教育学等文科诸方面内容的学术文章,特别欢迎观点新颖、新鲜活泼的学术论文。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权利逻辑与规范进路

    柯坚曹辰
    123-134页
    查看更多>>摘要:当下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体系正在经历着由政策引领向法治构建的转变.目前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行政立法中简单将"权利"与"配额"等同的做法,既无法体现碳排放权所兼具的公法、私法双重特征,也难以有效回应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需求以及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规范构建.为此,需要构建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语境、以碳排放"权利"为逻辑主线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夯实其法治基础并明确其规范进路.从语境与语义出发,"碳排放权"的表述本身就意味着其私法的权利属性.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理论逻辑层面,双阶理论可以为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中"配额"到"权利"的过渡提供理论支撑;在其实践逻辑层面,碳排放权交易制度需要借助"权利"的确立为其交易市场的展开提供法治的基础.最后,考虑到碳排放权权利属性共识不足、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结构尚待稳定、权利基础呈现多元特征以及权利来源并非稳固不变等因素,策略上可以考虑暂时搁置碳排放权权属争议,以权益为抓手、以"权益表现—适用规范领域—法律保护方式"为主线,分步骤、分阶段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规范构建.

    碳排放权权益配额权利逻辑规范进路

    碳配额所有权解释进路下的碳排放权研究

    胡静董宜君
    135-149页
    查看更多>>摘要:我国对碳排放权概念的使用经历了从经济学语境拓展到法学语境的过程.碳排放权的本来面目是经济学上的产权.若将其代入法学语境,碳排放权的性质应为法律权利的客体,地位相当于碳配额.目前法学上将碳排放权作为一项法律权利进行诠释可能会造成该概念理解上的混乱和实际应用上的困难.基于我国碳交易制度的实践,以碳配额作为权利客体,以权利人对碳配额的占有(持有)、使用(排放)、处分(转让、设立担保)等为权利内容的碳配额所有权对制度更有解释力和指引力.若将碳排放权视为排放碳的权利,则行使碳排放权实质上就是运用碳配额所有权的使用权能.碳配额所有权具有广义的政策性,以"行政本质、民法路径"为特点,以减排目标的实现为根本遵循,是以实行公法义务为目的的工具性权利,区别于作为目的性权利的传统民事权利.碳配额所有权的成立以配额的界定为前提,碳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的界定依赖碳排放量和减排量的检测和认定,基于此,行政机关应对数据质量进行严格监管.

    碳排放权交易碳排放权碳配额所有权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

    碳普惠制的实践检视与立法完善

    胡帮达
    150-160页
    查看更多>>摘要:碳普惠制是促进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必要制度手段,属于生活消费端的自愿碳减排激励机制.从碳普惠的参与主体范围、行为类型、价值转化方式以及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考察各省市实践发现,我国碳普惠制存在立法缺失、主体范围不清晰、行为缺乏界定标准、价值转化方式体系化不足等问题.对此,有必要构建央地协同的碳普惠法律规范体系,通过拓宽碳普惠的参与主体类型、厘清碳普惠行为的边界、建立多元互通的价值转化体系来完善碳普惠制的内部要件,并通过建立碳普惠技术研发鼓励与支持机制、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强化数据安全风险监控以及创新宣传推广机制等措施来健全碳普惠制的外部保障体系.

    碳普惠碳达峰碳中和自愿减排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