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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江苏社会科学
江苏社会科学

金晓瑜

双月刊

1003-8671

s83321531@163.com

025-83321531 025-86638536

210009

南京山西路120号国贸大厦16层

江苏社会科学/Journal Jiangsu Social SciencesCSSCI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人文社会科学综合性学术刊物。刊登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重视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的研究。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数字生活:网络空间生产对现实世界的复杂影响

    骆正林
    94-102页
    查看更多>>摘要:网络空间是人类创造的全新的生活空间,它既有存在论意义上的物质性、客观性,也有认识论意义上的建构性、主体间性.社会世界是人类直观感受到的、现实生活的世界,是人类对经验的、感知的世界的理解和解释,是主体间不断进行的建构和再建构的过程和结果.网络空间可以被认为是社会世界的一个载体或容器,网络社会世界是在网络空间内展开的数字生活.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社会世界不仅包含现实社会世界、网络社会世界,还包含现实社会世界与网络社会世界的融合.首先从"空间研究"的思想史出发,梳理康德、列斐伏尔、索亚等人的空间研究成果,然后在此基础上对网络空间的生产和结构进行阐释.其次,从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对传播环境和社会关系的改造出发,研究当前社会世界结构的复杂化,提醒公众注意智能机器在社会世界中不断强化的主体性.

    先验感知人工智能网络空间社会世界智能机器主体性

    公共政策社会影响评估的价值观变革与方法论创新

    陈琛施国庆
    103-111页
    查看更多>>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共政策评估研究和实践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自第四代评估的概念提出之后,公共政策的外溢效应评估即社会影响评估在国际上呈现三种发展趋势:建构主义、民主协商与伦理约束.从价值观视角剖析,三者体现为科学主义与实证主义反思所引领的本体论与认识论的变革;从方法论视角审视,三者体现为多元主体治理与解释学辩证所代表的创新趋势.新趋势是科学化与民主化两种倾向博弈的结果,具体表现为经过管理学派与参与学派近二十年来的争论,后者逐渐取代前者成为主流.对我国而言,社会影响评估理论的引介既符合关口前移的风险治理思路,也从公众参与视角丰富了社会治理的工具箱,有助于提高我国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政策评估社会影响评估建构主义社会责任社会风险

    共享发展红利:老年人信息贫困的现实认知与精准治理

    李静
    112-121页
    查看更多>>摘要:信息贫困已成为我国老年人群体融入信息化社会,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中国式现代化的主要障碍之一,亟待有效治理.基于可行能力视角,以信息需求与信息获取能力双维度划分老年人信息贫困类型,并在N市开展调研来映射老年人信息功能现状、信息需求层次、信息获取渠道及信息贫困影响因素,最终呈现老年人信息贫困现状.为有效治理老年人信息贫困,必须大力推进智慧养老,着力于老年人信息可行能力的提升.通过技术支持+平台建设、氛围营造+需求激发、信息扫盲+个人赋能、信息帮扶+均衡提升等治理路径,分层分类精准施策以助力老年人破解信息贫困困境,共享信息社会之发展红利.

    养老服务信息贫困精准治理可行能力智慧养老

    政治思想史研究的"语言学转向"及其反思

    曹龙虎
    122-130页
    查看更多>>摘要:20世纪70年代以来,受人文社会科学"语言学转向"的整体效应影响,政治思想史研究出现了"语言学转向"的变化趋势.这一趋势发生在20世纪下半叶政治思想史研究在政治学、历史学等相关主学科中学术地位不断下降的背景之下,从而也被视为政治思想史研究积极寻求研究范式创新的重要体现.通过对政治思想史研究中的"语言学转向"问题进行总结和反思可以发现,虽然"语言学转向"拓展了政治思想史研究的议题思路,并提供了新的方法资源,但政治思想史领域的"语言学转向"也存在创新有效性有限、学科主体性困境更为突出以及无法解决"理论贫困"等一系列问题.20世纪后半叶以来政治思想史研究的学科危机问题异常复杂,除了知识层面的议题拓展、方法创新等问题外,还与政治思想史的研究定位,甚至与政治学、历史学等政治思想史所根植的相关主学科的研究取向变化等紧密相关,如何让政治思想史研究重获新生还需要更多的思考和努力.

    政治思想史语言学转向剑桥学派概念史新文化史

    建设平台型政府:新型企业组织驱动政府变革的内在机理与价值导向

    李锋刘杨
    131-139页
    查看更多>>摘要:从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来看,历次技术革命都会带来经济组织的演进,也会驱动政府变革,包括被动的适应性变革与主动的组织学习,革新政府职能、组织形态与价值目标.从实践逻辑来看,新技术革命催生了新型企业组织,为了更好行使经济管理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政府会利用新技术赋能治理过程.更重要的是,新技术革命下的政府变革绝不会止于"电子政务"或"政务信息上网",而是会更多学习平台经济组织,以平台型政府建设为目标,提高政府运行的跨界性、共生性和模块化,以跨越上下层组织关系、部门间关系,更好链接多元主体,以模块化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真正实现政府内部的整体性治理和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

    新型企业组织政府变革组织学习平台型政府数字政府

    构筑中国式现代化乡村协商治理体系新形态

    成洁赵晖
    140-147页
    查看更多>>摘要:乡村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压舱石.协商治理通过激活乡村传统文化、塑造高素养主体、提供技术和载体支撑,从价值共识、行动聚合、保障措施等层面赋能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乡村协商治理是协商民主在乡村治理场域的集中体现,内含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意蕴,并在资源禀赋、乡土民情上形成有别于城市协商治理的独特风格.当前,乡村协商治理赖以实施的乡村社会结构与乡土人文环境有了新的变化,其在目标指向、组织引领行动以及法律制度融合层面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还存在差距.因此,应有效统合价值与目标、主体与行动、技术与制度,聚焦内生引擎打造、过程效能提升、保障体系夯实,加快构筑适应中国式现代化的乡村协商治理体系新形态.

    中国式现代化乡村治理协商民主乡村振兴

    共同富裕视角下第三次分配的逻辑观照与实践路径

    李梅
    148-155页
    查看更多>>摘要:第三次分配实施的本质在于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改善收入分配机制的不合理.深刻认识与理解第三次分配的主体与客体,才能更好地把握第三次分配的主导机制,促进第三次分配作用的发挥.在财富再分配助力共同富裕实现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第三次分配,也要从整体性的视角出发对财富分配的内容与分配效应进行反思.我国追求的共同富裕是精神富裕与物质富裕的统一,这一特点应该体现在财富创造与分配的全过程中.同时,财富的分配效应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衰减,随着分配次数的增加,分配效应在逐渐降低.因此,要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在财富再分配过程中的作用.不仅要推动现有公益慈善事业的转型升级,还要积极创新与拓展第三次分配的实践路径与形式.在顺应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变革的同时,推动共享经济的发展,探索企业社会责任的创新形式,共同促进第三次分配发挥更大效应,助力我国早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第三次分配分配制度公益慈善

    论碳排放权交易合规中行政监管的制度优化

    王斌张玲玲
    156-164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双碳目标下引导碳交易企业积极主动地开展自我合规,是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要路径,亦是国家行政监管模式发展成功的关键.规制理论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合规中的行政监管提供了规范性启示和有益性借鉴.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合规管理的行政监管不断优化的过程,是回应型规制、智慧型规制和后设规制从理论逻辑转化为实践逻辑的过程.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合规管理的行政监管存在立法规范相对滞后,风险管理明显不足以及配套机制付之阙如等问题,可从三个方面来推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合规中行政监管的优化:完善协同性"碳合规"法律体系,提升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法律位阶,发布碳排放权交易合规管理指引;加强多元性"碳合规"风险管理,事前采取源头预防,事中贯穿风险沟通,事后加大处罚力度;结合我国"碳合规"管理的现状,建立行政执法和解、处罚裁量规则激励和社会声誉型激励等激励性"碳合规"监管机制,力图为实现双碳目标贡献思路与方案.

    碳排放权交易合规管理行政监管法律规制

    共享视角下数据爬取行为刑法规制理念重塑与路径展开

    侯跃伟
    165-174页
    查看更多>>摘要:数据爬取行为在数据平台的发展中必不可少.刑法的过多介入导致数据垄断,阻碍了市场竞争,需要对过罪化的趋势加以纠正.在数据共享的视角下,数据不同于个人信息,控制者对其没有决定权,不能仅因为Robots协议或反爬虫措施就认定获取行为的非法性;亦不能无视数据爬取行为的特性,沿袭司法解释的规定使罪量限制形同无物,对此类行为的规制应由降维转向升维.数据爬取行为促进数据共享,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应以以下两点认定相关犯罪:利用刑法加以保护的数据必须具有保护价值,其所蕴含的利益必须受到爬取行为的侵犯进而导致法益的实质减损;坚守形式与实质的双重侧面,只有数据爬取行为同时符合形式判断和实质判断的要求才能成立犯罪.

    数据爬取数据共享数据垄断数据法益网络爬虫

    智慧量刑的主体冲突、技术供给与方法回应

    甄航
    175-184页
    查看更多>>摘要:对智能量刑系统司法地位的理论回应止步于没有实质内容的空壳概念——"辅助量刑",其仅能在宏观层面达成暂时的妥协,无法在微观层面将智能系统限制在辅助的轨道,进而引发智能系统与人类法官隐性的"主体冲突",主要表现为智能系统"以最终宣告刑为输出目标"和"以刑之裁量为功能目标".主体冲突的化解要务实地以当前的技术供给现状为时代背景,如正视并利用智能系统的"机械性"、认识到"量刑预测"与"量刑决策"之间巨大的方法论差异等.为化解此主体冲突,必须进一步回答智能系统"辅助量刑"的具象辅助模式(辅助程度与辅助方法),即针对量刑的核心阶段(处断刑—宣告刑)以量刑方法(量化、裁量)为标准进行再阶段化,并使用智能系统赋能量化阶段,人类法官坚守裁量阶段,"量化可以量化的,裁量必须裁量的".

    智慧量刑主体冲突量刑辅助刑之量化刑之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