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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姜胜利

双月刊

1001-4667

xuebao@mankai.edu.cn

022-23501681

300071

天津市卫津路94号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 Nankai Journal (Philosophy Literature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 CSSCI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本刊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突出学术理论特色,刊发具有理论深度和学术价值的研究性文章,注意反映社会科学研究各领域的新成果、新信息、鼓励创新,支持争鸣,以深刻厚重的学术内涵和严谨朴实的编辑风格,在学术界和期刊界享有良好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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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年代

    权力关系的建构与误读——西方《聊斋志异》性别研究的路径及反思

    薛英杰
    114-124页
    查看更多>>摘要: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西方《聊斋志异》研究因其对性别视角的运用及鲜明的理论特色,构成了海外"聊斋学"颇具特色的组成部分.研究者有关异类女性主体性地位的讨论、针对文人男性特质建构方式的考察以及对于同性欲望书写的解读,为"聊斋学"带来了新的研究范式与阐释空间.但是,在既定理论框架或文化预设的影响下,研究者或局限于性别权力关系的单一分析模式,或将文人预设为充满身份焦虑的主体,或对同性欲望附加以消极的意义,甚至对作品原意或主题进行任意的曲解.如何在回归《聊斋志异》所处历史文化语境的基础上探索中国文学作品与西方理论话语相结合的可能路径、拓展古代小说考察的视角和方法,是"聊斋学"的重要课题.

    《聊斋志异》性别权力关系误读西方汉学

    《三国演义》中的宗教仪式书写发微

    侯本塔纪德君
    125-133页
    查看更多>>摘要:宗教仪式书写是《三国演义》经典篇章的重要构成部分,具体包括道术法术、斋醮科仪、降神妆神三种类型,且在不同版本系统中展现出或多或少的差异.这些宗教仪式主要来自对史书记载、野史传说的缀合改动,对讲史平话、三国戏曲的继承发展,对道教科仪、佛教文献的吸收创造,其中极具细节性的描写也有益于宗教科仪的深入考察.《三国演义》中的宗教仪式不仅对刻画人物形象、推动情节发展、营造奇幻氛围多有帮助,其间传达出的天命观念还成为解释人物命运变迁、朝代兴衰更替乃至赋予自身行为合法性的策略与手段.作为通俗小说中的普遍存在,宗教仪式与小说之间的互动关系是一个重要研究视角.

    三国演义宗教仪式道教佛教天命史观

    论我国涉外司法中国际条约的自治适用

    马志强
    134-144页
    查看更多>>摘要:批准与否是国际条约的两种效力状态;选择与排除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两种表现形态.除未批准条约当事人可合意排除适用的当然情形外,二者的结合在我国涉外司法实践中造就了已批准条约的合意适用、已批准条约的排除适用、未批准条约的合意适用三种需要检视的条约自治适用之形态.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虽对国际条约的国内适用作出了规定,但对于国际条约与意思自治的关联仍不明晰.实际操作中,已批准条约的合意适用存在实践与逻辑的背反;已批准条约的排除适用存在应然与例外的错置;未批准条约的合意适用则存在定性与抉择的不当.后《民法典》时代,应正确处理条约国内适用中的国家公意与当事人意思自治之间的应然秩序,以促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在目前"立法空白"情势下,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尤其是指导案例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协同功效.然而,最完美的解题之道应是尽快制定相关立法,以彰条约自治适用之正当理据.

    涉外司法国际条约意思自治

    贿赂犯罪罪刑关系的迷思与破局——由《刑法修正案(十二)》展开

    隗佳
    145-154页
    查看更多>>摘要:目前贿赂犯罪罪刑关系存在的问题大致可分为固有问题与新生问题两类:前者主要包括数额与情节在贿赂犯罪中扮演何种规范角色等经典问题;后者则是在《刑法修正案(十二)》之后新出现的问题,例如新增了七种需要从重处罚的行贿情形之后,如何正确处理行贿罪第1款与第2款从重处罚情形的关系.通过回溯性地审查罪刑规范的构造过程可以发现,贿赂犯罪中抽象的情节属于整体性构成要件要素,体现出构成要件内部关于行为不法与结果不法的量的要求.但鉴于我国情节犯中情节的多样性,特别是司法解释对于具体情节的多种展开,导致整体性构成要件要素的体系定位不能涵盖所有情节,此时需要区分具体情节的类型与功能,并通过有权解释加以确认,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特定情节塑造的刑罚标准.

    贿赂犯罪罪刑关系情节《刑法修正案(十二)》

    "大一统":明末清初的王朝鼎革与地方控制

    冯贤亮
    155-169页
    查看更多>>摘要:明末清初的王朝鼎革,引起了华夷观、正统论与大一统观念的变化与重塑,尤其在地方表现得更为复杂.这不仅关乎明末清初的政治冲突、秩序过渡与地方治理等实践的正统化表述,而且也涉及明清时代国家治理、思想教化与垂直控制系统的历史论述以及社会生活延续的思考.以明清两朝最为重视的财赋重地江南而论,国家治理的过渡在政治上显得较为激烈,但在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断裂和延续显然要平静得多;"大一统"观与王朝忠诚的态度都有了新的转变,国家控制与地方治理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面貌,都能呈现社会发展过程中内在演进与地方动力的大问题.

    明清鼎革大一统秩序过渡地方治理

    宋元理学"道在日用"的历史流变及其意蕴生成

    王培友王舶宇
    170-188页
    查看更多>>摘要:宋元理学"道在日用"话语有悠久的思想渊源和文化传统,亦有其较为清晰的历史发展流变历程."道"与"日用"发生关联,最早大概可以追溯到《周易·系辞》."道在日用"或者相近表述虽未出现在先秦儒家典籍中,但其原初涵义已为先秦不少典籍所记载.儒家之"道在日用"思想,其发展并不是线性的、承续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儒家代表人物之注重从形而上言"道"或"性"的路径,与注重从形而下的实践层面而言"道"的路径,皆为《礼记》所承继.而先秦道家著述中,亦潜含有从日常日用而言"道"的内容.自汉代至唐代初期之前,"道在日用"并不为人所关注.自初唐慧能开始直至宋真宗景德年间,禅宗典籍均把"日用"视作"求道"之"工夫".自北宋中期以至于元末的理学学者,吸收了《周易》《中庸》《论语》《礼记》《庄子》等先秦典籍,以及禅宗《坛经》《景德传灯录》等典籍的若干思想,而在体、用等若干方面拓展了"道在日用"话语的涵蕴,并使之与若干理学话语产生了紧密关联.由此,"道在日用"具备了若干规定性特质,并逐渐被视为儒学区别于道、释的义理安顿处之一.从而该话语贯通于天道、人道,而具备了本体论和道德论、工夫论和实践论、境界论和审美论等属性特征,亦因之而具有了宋元理学"义理之网"的枢纽或关键节点之一的重要文化地位.

    宋元理学道在日用历史流变

    2024年总目录

    189-1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