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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青年科学(教师版)
青年科学(教师版)

月刊

1002-2562

024-22690622

110014

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67号

青年科学(教师版)/Journal Young Science
查看更多>>《青年科学》杂志,全国统一刊号:CN21-1202/N,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2-2562,邮发代号:8-140。是沈阳日报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辽宁省一级科技品牌期刊,自1980年创刊以来,励精图治,两度蝉联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全国百种重点期刊”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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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年代

    论海上保险下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问题——以《〈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为中心

    秦雪晴
    104页
    查看更多>>摘要:《〈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明确了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但该条规定是否适用于海上保险制度尚存疑问.对此,笔者认为该条规定有违法理,且在海上保险下无使用之必要性.

    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

    探析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现状

    王文涛
    105页
    查看更多>>摘要:运用法律知识服务农村基层法律事务的程度关系到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现状的高低,蕴涵着当下基层农民享受现代法治社会成果的大小.然而农民面对法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诸多法律服务,面对解决涉法问题诸多求助路径的情况下,农民以其自身的小农理性思考,会产生一定的选择方向,这种选择方向意味着特定的含义.

    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基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援助选择方向

    论不方便法院原则在我国的适用

    万焕侯兰兰
    106页
    查看更多>>摘要:管辖问题是国际私法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它的解决是保证国际民商事诉讼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关键.“不方便法院原则”是国际私法中解决管辖权冲突的有效方法,这个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司法实践的产物.目前,我国立法中还没有关于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的规定,然而,随着涉外民事诉讼的日益增多和多法域的客观存在,我国也应当引入不方便法院原则.

    不方便法院原则最适当法院涉外民事诉讼

    浅谈证据可采性问题

    陈桂梅
    107页
    查看更多>>摘要:证据是诉讼的基础.证据的可采性是证据法的核心内容,也是诉讼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重要内容.我国长期以来在职权主义模式的影响下,无论在立法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证据可采性问题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吸收借鉴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的合理因素,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证据可采性规则体系,对于规范当事人和审判人员的行为,促进证据审查、认定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完善我国的证据立法都具有重要意义.

    证据可采性证据能力证据规则

    论我国电子数据证据规则的构建

    吴璨
    108页
    查看更多>>摘要:现行的诉讼法只是笼统地将电子数据纳入证据类型范围,但是并没有出台相应的电子数据证据规则,电子数据作为一种新类型的证据在司法实践运用还存在很多问题.从研究国外电子数据的非法排除规则;传闻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的角度,浅议我国电子数据非法排除规则;传闻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的构建.

    电子数据传闻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法律视野下的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创新

    晁晓军
    109页
    查看更多>>摘要:高校学生社团是大学自治的重要环节,当前高校学生社团性质认识错位、社团法律关系不清,阻碍了学生社团的发展.只有通过树立法治观念,完善相关立法,才能逐步实现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法治化,培育具有民主意识的当代公民.

    社团管理社团性质社团法律地位

    论社区矫正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杨晓芸
    110页
    查看更多>>摘要:社区矫正是我国新兴引用的一种非监禁刑罚,试行了近10年,在立法规范和日常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完善立法规定,优化矫正工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运用各种方法、手段,整合专门机关和社区等各方面力量,对罪犯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笔者对当下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的一些浅显了解.

    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完善措施

    法律规制下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研究

    张飞飞
    111页
    查看更多>>摘要:通过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内涵、现状及债务存在所产生的风险的分析,总结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产生的成因,进而提出应当在消化存量,控制增量的这一总的原则和思想的指导下,采取各种法律措施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地方政府债务政府债务风险法律规制

    论商业秘密侵权及救济

    张蕾蕾李雪
    112页
    查看更多>>摘要:作为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商业秘密既能使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也能给市场主体带来其所期待的经济效益.法律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目的就是要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性,推动科技的发展进步,乃至整个社会的进步,使商业秘密权作为权利本身也日益受到重视,为市场主体的有序竞争提供合理的法治保障.通过分析商业秘密的保护现状,判定商业秘密权的权利内容,厘清商业秘密构成要件,分析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的民事救济以及对商业秘密权滥用的规制已成为当务之急.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权救济规制

    基于西方海商法历史变迁视野下的海商法发展趋势研究

    张延辉
    113页
    查看更多>>摘要:海商法是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表船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商法中最先发展的为海商法.这是因为海商法较之其他商事法,与人类的生存最早发生联系①.要了解海商法的起源和发展历史必须要提到西方海商法,世界各国现代海上运输的法律都起源于欧洲.

    西方国家海商法海上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