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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山东青年
山东青年

月刊

1004-0927

sdqnbjb@163.com;sdqnjiaoyu@163.com(教育研究)

0531-88110196;0531-82171578(教育研究)

250013

济南市山大路11号

山东青年/Journal Shandong Youth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魏建中
    286-288页
    查看更多>>摘要:伴随着互联网技术与金融市场的不断融合,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名词进入人们的视野。和传统的金融模式相比,互联网金融具备普惠金融、融合多元的新特点,体现着平等共享的趋势,使得更多普通民众参与到金融领域中来。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也带来了更多的现实问题,如消费者隐私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一系列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这些问题的存在根源于我国专门立法的缺失,现行监管体系不完善,消费者自身的盲目性等原因。较之于传统金融消费者,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消费者具有诸多自身发展的独特性,因此我们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其进行特殊保护。本文从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概念、目前困境等方面入手,提出一些有关完善法律体系与监管机制、加强行业自律、信息披露、建立健全征信系统等方面的建议。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域外制度路径探究

    交通基层党组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刍议

    严柏星
    289页
    查看更多>>摘要:由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入手,围绕新时代党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就交通基层党组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要提出: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肃规范政治生活、打造清廉干部队伍、持续树强廉政意识、有力加强内部监督等五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交通系统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完善研究

    赵峰
    290-291,294页
    查看更多>>摘要:近年来,新闻媒体报道了很多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这种"滔天大罪",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也引起了法学界和相关实务部门的重视,于是如何有效打击和预防该类犯罪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成为了研究的热点。目前我国相关的立法与实践还较为薄弱,未成年性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尚未能得到有效保障。因此,完善我国此类案件相关保护制度,对于惩罚与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性被害人权益,意义非常重大。

    未成年人犯罪性侵害立法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修改之评析

    姚洋
    292-294页
    查看更多>>摘要:2019年5月15日起我国开始实行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是自2008年《条例》颁布以来的首次修订。此次修订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对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修改,主要概括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的增加、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的扩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保障力度的加强和政府信息不予公开范围的细化四个方面。这些条款的修改有助于发挥新《条例》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方面的重要作用,从而更好地实现对公民知情权与监督权的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公开范围

    无效合同的财产返还

    张擎宇
    295,297页

    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之恶意诉讼

    詹兴程程静琪余飞扬
    296-297页
    查看更多>>摘要:知识产权作为新时代的新议题,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层出不穷的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案件,让我们意识到当前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对恶意诉讼的概念尚且模糊。本文从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现况入手,探讨恶意诉讼相关概念的辨析,以及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对恶意诉讼进行识别和认定。

    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恶意诉讼识别认定

    网络民意对司法的影响——比较视野中的江歌案和药家鑫案

    赵珊珊
    298-300,302页
    查看更多>>摘要:当今时代我们主要通过互联网来了解社会热点事件,尤其是一些重大恶性的刑事案件也走进了网民的视野。网民们持续关注一些社会热点案件,并且发表自己的观点,形成了一股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主流观点和意见,通过舆论得途径充分得参与到了司法活动当中。在一些重大恶性的刑事案件中,网络民意或多或少的发挥了作用。本文试图通过江歌案和药家鑫案来论述网络民意对司法的影响。网络民意是什么,网络民意和司法的矛盾之处在哪里,如何实现网络民意和司法的良性互动,这是本文主要解决的问题。

    网络民意江歌案和药家鑫案刑事司法

    关于打击虚假诉讼犯罪的调研报告

    张胭镧陈邦攀
    301-302页
    查看更多>>摘要:近年来,虚假诉讼呈现出多发趋势,不仅侵犯了相关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扰乱了审判执行程序,浪费了大量司法资源,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虚假诉讼发生的主要原因包括社会诚信的缺失、民事证据审查存在漏洞、违法成本与收益严重失衡、甄别和规制的滞后、相关部门衔接不畅、打击不力。所以需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预防机制,完善对民事证据的审查力度,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相关政法单位的联合惩戒机制,以加强对虚假诉讼犯罪的打击力度。

    虚假诉讼社会诚信证据审查

    论借款人以欺骗手段签订借款合同行为的定性

    朱玉聪
    303-304页
    查看更多>>摘要: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人以欺骗手段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的行为,是指借款人在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等影响借款合同能否达成的决定性事项上欺骗贷款人,以达成签订借款合同并借款之目的的行为。借款人以欺骗手段签订借款合同的行为属于民间借贷中的刑民交叉问题,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围或刑事法律调整范围均有可能,不可以此行为简单定性,而应当根据民法和刑法中对此行为的不同规定,就其本质对该行为的两种定性进行准确细致的区分。

    借款合同民间借贷民事欺诈行为刑民交叉

    《山东青年》投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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