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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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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刊

1004-0927

sdqnbjb@163.com;sdqnjiaoyu@163.com(教育研究)

0531-88110196;0531-82171578(教育研究)

250013

济南市山大路11号

山东青年/Journal Shandong Youth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破产程序中共益债务的判断

    陈宇逸
    329-331页
    查看更多>>摘要:《破产法》第42条通过列举的方式确定了共益债务这一概念,但如此规定并不科学严谨.由于法条无法做到穷尽列举,导致司法实践中以该条为裁判依据时容易产生同案不同判的情形,这无疑会影响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稳定性,进而威胁法律本身的权威性,因此正确判断和认定共益债务显得尤为重要.

    破产法破产程序共益债务

    涂鸦作品的著作权运用与保护

    邓旭
    332-333页
    查看更多>>摘要:近年来涂鸦文化在我国逐渐流行,其商业价值日益凸显.从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来看,尚缺乏对涂鸦作品的法律定位,原作品作者的既得利益往往难以保证.对涂鸦作品是否应受《著作权法》保护的问题也一直争论不休.分析该类作品的合法性地位,并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建议在现有著作权客体的认定中增加专门针对涂鸦作品进行规定,辅以综合手段的施行,以期达到促进新时代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效果.

    涂鸦作品著作权保护

    论宪法价值的实现

    李铸伦
    334页
    查看更多>>摘要:一旦宪法被创造形成,那么就开始了实现宪法价值的过程,宪法价值的实现与宪法实施以及宪法实现存在一定差异,实现宪法价值不仅仅与宪法是否对宪法的主体产生效应以及在任何程度上对宪法主体产生效应,还强调了已经产生效应后是否或者是在任何的程度上为宪法主体所认同、感悟以及认知.本篇文章将针对宪法价值的实现进行简要探讨.

    宪法价值实现

    论预期侵害与正当防卫——基于指导案例

    梁冲
    335-336,339页
    查看更多>>摘要: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法律权利,该权利不以"补充性"为构成要件,其不同于紧急避险,不以"补充性要件"为必要.预期侵害的防卫反击行为能否认定为正当防卫,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当具备反击行为的恰当性和措施的必要性这两点.如果反击行为具有积极加害意图则属于积极进攻型的预期侵害反击,不符合"紧迫性要件",不成立正当防卫.消极防备型的预期侵害反击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应考虑防卫意图和伤害意图的关系,在防卫意图未被伤害意图超过和掩盖的情况下,应当成立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预期侵害防卫意图伤害意图

    论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罗志辉
    337-339页
    查看更多>>摘要:债权人委员会作为债权人会议的常设机构,对于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推动破产程序公平、有序进行具有重要作用.然而,我国现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存在债权人委员会监督职能较弱、针对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机制不建全、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工作薪酬与履职费用规定模糊等不足之处,暌离了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的立法意旨.本文从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基本理论出发,结合域外先进立法经验与我国司法实务现状,对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提出具体的完善建议,以充分发挥债权人委员会在破产程序中的作用.

    债权人委员会破产程序债权人会议

    浅谈侦查工作中的底线思维——以涉命事件立案为例

    彭午兵
    340-342页
    查看更多>>摘要:底线思维实质上是一种积极主动的前瞻性系统战略思维,它要求行为主体站在全局角度正确认识风险,立足最坏打算,积极防范风险,并在守住底线的基础上实现更好的结果.具体到侦查工作之中,侦查工作的底线是打击犯罪,保障人权,侦查工作应紧紧围绕该底线目标开展工作.就处置涉命事件而言,公安机关应践行底线思维,树立"有案推定"意识,对于涉命事件积极展开调查,对于可能存在犯罪事实的事件即应及时立案侦查.而且,对涉命事件做出不立案的标准也应高于其立案标准,只有综合分析现有材料,足以排除一切可能有犯罪事实存在的合理怀疑的涉命事件方可作出不立案决定.

    底线思维涉命事件立案

    唐律"化外人"制度立法原因及其启示

    彭紫莹
    343-344页
    查看更多>>摘要:《唐律》中"化外人"的法律规定是唐朝处理涉外纠纷和不同民族冲突的主要原则,对于"化外人"这一概念的解释尤其是"化内"与"化外"的区分标准在学界中仍存在较大争议和分歧,本文采用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的方法对唐律中"化外人"制度进行辨析,其是政治关系、经济发展和儒家正统观念共同作用之下的产物,对中国周边国家和地区以及后世王朝的立法活动影响深远,同时也为当今中国的法制发展提供了启示.

    唐律化外人立法原因启示

    人工智能下智慧法院审判制度发展的思考

    王洪海
    345,348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社会经济活动加快,科技的飞速发展,作为法院审判越来越承受到了空前的巨大压力,人工智能的出现,给法院传统的审判方式带来了一丝曙光,通过对人工智能的利用,可能改变传统的审判方式,减轻审判法官的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利用人工智能,根据对案件问题的分析对比,作出准确公正的判决结果,可以纠正审判中出现的枉法裁判或不公正判决,所以人工智能引入到法院审判系统,是大势所趋,也是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发展方向.

    人工智能智慧法院审判制度思考

    帝制中国的国家权力对司法程序的影响——以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为例

    杨炳南
    346-348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我国古代,司法体制君主专制统治是密不可分的.甚至可以说,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具有严格的国家主义的特点.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实行个人独裁统治.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审判官.历代法律都以皇帝个人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在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下,皇帝是最高统治者和司法官,直接掌握司法大全.地方的审判权完全归属各级行政长官,中央虽设有专门的司法审判机关,其活动为君权所左右,监察、行政机关也可以审理案件,由于审判机关往往不能够独立形式审判权,审判机关只是皇帝及其所控制的行政机关的附庸.很多案件也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本文以晚清冤案杨乃武与小白菜为例进行详细阐述.

    古代司法程序权力博弈

    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推进新时代改革的有序进行

    王彦兵
    349,351页
    查看更多>>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两大目标:一是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新年贺词中指出,"我们要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①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一方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促进法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本文试从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作为切入点,通过分析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的现实必要性和法治与改革的关系,探索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目标的法治路径.

    法治改革目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