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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

郝昭成

月刊

1006-3056

swsw@ctax.org.cn

010-6352462

100053

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国际税收/Journal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CSSCICHSSCD北大核心
查看更多>>本刊自创刊以来,在各界的支持和读者的帮助下,办刊质量不断提高,刊载了大量文章,对于宣传国家税法,完善我国税收理论,促进我国税制改革,指导税收工作实践,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全国唯一面向涉外税务和国际税收方面的权威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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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年代

    境外投资者投资我国境内金融市场有关税收问题研究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课题组付树林黄尚书马龙...
    3-8页
    查看更多>>摘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我国根据市场规律和国际规则的要求稳步开放金融市场,完善包括税收在内的相关制度安排,在引入投资者和资金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本文通过梳理分析境外投资者投资我国境内金融市场及其涉税政策的发展历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对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提出意见建议,特别是应尽快明确相关所得来源地认定规则、纳税义务和税收优惠等,以更好促进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

    境外投资者金融市场税收政策税收征管高水平对外开放

    跨境金融衍生品交易所得税问题探析——基于税收协定机制的思考

    张智勇
    9-17页
    查看更多>>摘要:本文基于金融衍生品的主要类型和特点,探讨跨境金融衍生品交易所得定性、来源认定和税收管辖权分配等问题.不同于传统贷款或股权交易,金融衍生品交易所得难以被定性为股息或利息,使现行税收协定关于股息、利息等所得的规则无法适用于跨境金融衍生品交易所得,来源国将面临税收流失.同时,金融衍生品可为纳税人提供避税机会,而基于主要目的测试的反避税规则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在税收协定或国内法中就金融衍生品交易所得进行专门规定将更有针对性.此外,非居民金融机构通过远程金融衍生品交易从市场国取得大量营业利润时,与适用于支柱一金额A规则的企业在市场国开展经营活动相类似.因此,国际社会可借鉴支柱一金额A规则,将金融机构部分营业利润在市场国之间进行分配.

    金融衍生品跨境交易所得税税收管辖权反避税税收协定

    跨境资本流动的税收治理:理念、现状与路径

    许多奇董家杰
    18-27页
    查看更多>>摘要:跨境资本流动的税收治理对于实现吸引外资与防范风险两方面的平衡至关重要.一方面,优化税收宜商环境的税收激励可以提升吸引外资的能力,但需加强对投资者逃避税行为的管理,以防止税收流失风险;另一方面,跨境资本流动过程中金融稳定目标的达成需要发挥税法的金融风险规制功能.当前,双多边国际税收协调机制在保障各国跨境投资活动税收权益、提高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配置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各国为实现跨境资本税收治理的目标进行以下实践,主要包括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反避税管理、开征托宾税等.近年来,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的税收激励与风险管理也日益发展和完善.在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中,仍需进一步强化税收规则的目标均衡、落地执行和体系联动,还要积极参与跨境税收治理相关合作性与综合性框架的构建.

    跨境资本流动税收治理税收激励反逃避税金融风险

    境外投资者投资"中欧通"全球存托凭证相关税收政策分析

    何振华王婷婷
    28-33页
    查看更多>>摘要:自2018年我国与欧洲资本市场建立存托凭证互联互通机制以来,目前已有多家境内A股上市公司在欧洲国家证券交易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上市融资.然而,我国现行部分涉外税收政策对全球存托凭证的规定尚不明确.本文在分析"中欧通"全球存托凭证相关税收政策的基础上,提出对境外投资者投资全球存托凭证应按照穿透原则进行税收征管、明确全球存托凭证境外投资者和境外存托人构成我国境内企业关联关系的条件以及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建议.

    境外投资者"中欧通"全球存托凭证税收政策税收征管

    支柱二全球最低税在中国香港地区先行实施的影响评估(上)——以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为例

    王丹吴玉梅张玮邓小雄...
    34-41页
    查看更多>>摘要:目前,全球多个辖区已陆续立法实施支柱二全球最低税规则,中国香港地区也宣布拟于2025年起对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实施支柱二相关规则.本文分"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地区均未实施""中国香港地区实施但中国内地未实施""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地区均实施(假设)"三个阶段,评估实施支柱二全球最低税规则对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的影响.研究表明,支柱二全球最低税规则在中国香港地区的先行实施可能促使跨国企业集团调整投资架构,将中国内地纳入投资视野,给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的发展创造红利期.本文建议,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在第一阶段可从金融开放、税收优惠和科技创新效率等方面增强吸引力,在第二阶段可从完善管理机制、加强政府辅导和优化服务举措等方面发挥吸引力,在第三阶段可从优惠调整、优化税制和寻找税收外措施等方面保持吸引力.

    支柱二全球最低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税制竞争力高水平对外开放新质生产力

    数字资产税收治理的国际比较与优化路径

    张国钧
    42-49页
    查看更多>>摘要: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各种基于数字技术产业的大发展,数字资产应运而生.数字资产交易因其全新的交易对象及交易形式对传统税收政策和税收治理体系提出新挑战.当前我国还存在数字资产价值评估存在困难、数字资产税收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尚待完善、数字资产跨境所得税收管辖权存在争议、数字资产税收治理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等方面的问题,本文通过借鉴域外一些国家数字资产税收治理的实践及经验,提出制定数字资产课税整体改革方案、完善数字资产法律法规、强化数字资产税收监管、加强数字资产税收合作和信息共享等优化我国数字资产税收治理的政策建议.

    数字资产加密货币数字经济税收治理税收政策

    现代化税费服务体系建设的国际借鉴及完善路径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课题组
    50-58页
    查看更多>>摘要:构建高水平的现代化税费服务体系,不仅有助于推动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还能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本文界定了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中的税费服务体系的四个特性,即人民性、法治性、共治性、智慧性,梳理了新形势下我国现代化税费服务体系的现状与不足,通过借鉴其他国家的实践经验,提出推进我国高水平现代化税费服务体系建设的实现路径.

    税费服务纳税服务依法治税智慧税务中国式现代化

    财产赠与个人所得税处理比较分析

    禹奎李霄宇
    59-64页
    查看更多>>摘要:本文通过分析部分发达国家(地区)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发现,其赠与财产增值额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包括课税模式、递延模式和免税模式三种模式.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地区)未将接受赠与财产纳入应税所得,不计征个人所得税.超过半数的发达国家(地区)对财产赠与课征遗产和赠与税,开征遗产和赠与税的发达国家(地区)对赠与财产的个人所得税处理主要选择免税模式和递延模式,并对财产赠与相关的纳税义务有清晰明确的界定.在借鉴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本文提出我国对财产赠与个人所得税处理宜选择递延模式,并应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包括明确财产赠与不视同销售、接受赠与不纳入应税所得,以及受赠人接受赠与财产的原值口径.

    财产赠与个人所得税遗产和赠与税

    支柱一方案如何撤销单边措施:方法与展望

    冯小川王子玉
    65-73页
    查看更多>>摘要:为解决经济数字化背景下的税收征管困境,部分辖区在一定时期内设计出台了数字服务税及类似措施,一定程度上引发国际税收秩序的混乱.为此,支柱一方案计划使用多边法律工具来约束各国使用单边措施的权力,使得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的方法再度开始向多边主义靠拢.2021年10月8日,BEPS包容性框架成员通过政治声明同意撤销所有单边措施并承诺未来不再引入类似的税收措施.虽然面临很大阻力,但支柱一方案仍是现阶段维护各市场辖区税收利益的优选路径,我国应当在参与国际税收治理中坚持多边主义,通过实施支柱一方案推动国际税收协调合作进一步升级.

    "双支柱"国际税改支柱一方案数字服务税单边措施BEPS包容性框架

    "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优化研究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一带一路"税收合作研究课题组汪雨萍王文静
    74-81页
    查看更多>>摘要: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推进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和完善全球治理体系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背景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成为税收服务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本文探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四个创新特质,并基于合作机制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现实挑战,从丰富税收征管合作成果和持续深化合作机制自身建设两个视角提出优化合作机制的具体建议.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税收征管税收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