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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刘国建

双月刊

1009-3192

tiejingxuebao@sina.com

0371-60666087

450053

郑州市农业路31号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Journal Journal of Railway Police College
查看更多>>本刊立足于对铁路公安实践与理论的研究,以研究探讨铁路公安专业理论和业务工作为主题,及时反映铁路公安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传播新成果。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铁路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以南昌铁路公安局为例

    罗刚黄天宇何川
    5-9页
    查看更多>>摘要:高铁迅速发展的时代,铁路公安机关执法环境日益复杂,执法风险日益增加,存在执法主体能力不足、体制机制建设缓慢、执法监督管理不严、执法保障力度不够等诸多问题.针对以上问题,铁路公安机关应从加强主体能力建设、加快执法制度完善、深化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加大执法保障力度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铁路公安执法规范化深化改革

    铁路站车猥亵类违法犯罪分析及打防对策

    王权
    10-14页
    查看更多>>摘要:铁路站车猥亵类违法犯罪严重侵害旅客人身安全,影响了旅客平安出行.经对广州铁路公安处近五年来办理的站车猥亵类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当前站车猥亵类违法犯罪的打击难点主要集中在行为发现难、证据获取难、情节认定难三方面.对此,广州铁路公安处深挖案件频发原因,总结实践经验做法,针对治理难点提出打防对策,在落实整体发力、高压震慑、联防联控、规范执法的基础上,全力提升站车猥亵类违法犯罪打防质效,有效净化铁路站车治安环境.

    铁路警务铁路站车猥亵类违法犯罪

    公安机关涉铁路线路类案件侦查治理研究

    赵曌马宁
    15-22页
    查看更多>>摘要:涉铁路线路类案件具有复杂性、规律性、特定性、团伙性、多样性等特征,当前该类案件在侦查资源、侦查对象以及侦查机制层面存在诸多困境.为进一步提升涉铁路线路类案件侦查治理水平,增强主动侦查的战斗力,铁路公安机关应在完善智慧警务、推动路地融合、深化警民共建、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优化部署,切实提升案件侦破率,保障线路安全稳定,为"平安铁路"现代化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涉铁路线路类案件铁路线路安全侦查治理

    新时代"枫桥经验"视域下公安基层社会治理改革路径研究

    李莉
    23-28页
    查看更多>>摘要:"枫桥经验"旨在解决基层社会的矛盾和争议,如今已经发展到"矛盾不升级、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不仅覆盖农村地区,还延伸到了城市、网络,且辐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等多个领域.新时代公安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社会变革、网络时代、需求多元及信息共享不充分等因素带来的挑战与冲击.面对新的形势,应当深刻理解"枫桥经验"的核心思想及价值观,努力将其融入警务工作的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革中.通过数字赋能网格化管理,突出"枫桥经验"定位;大力完善推广"微警务"社会治理模式,明确"枫桥经验"价值导向;加强智慧研判,科学预警,落实"枫桥经验"目标;强化多元共治、联动共筑新格局,拓展"枫桥经验"思路.以期持续推进智能警务的建设和发展,优化公安基层治理发展路径.

    "枫桥经验"智慧警务公安基层社会治理数字治理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体性治理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进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文本分析

    王春梅成晓忆
    29-38页
    查看更多>>摘要:整体性治理强调在组织结构上建立联结性机制,包括协调、整合、逐渐紧密与相互涉入三个逐渐递进的阶段.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的整体性治理转向能够解决当前治理中存在的治理责任碎片化、治理主体间沟通协作欠佳、数据信息难以真正共享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蕴含了整体性治理思想,为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体性治理搭建了一套系统完整的逻辑框架,即以公众需要引导制度设计、以各部门权责分工和密切协同搭建治理结构、以多元主体参与为基本方式、依托信息技术在不同领域开展治理合作.据此,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体性治理应当坚持党委领导,鼓励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积极落实各方责任,加大协作与联动;互通共享数据,创新反诈技术;依法依规治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体性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现实挑战与路径优化

    崔琦张紫彦李海涛
    39-44页
    查看更多>>摘要:面对新的国家安全形势,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得到足够重视.针对当前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如维护安全的观念有待更新、安全标准适应性相对不足、智能技术防范措施表层化、保卫力量动员组织模式较为单一等,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需要从战略、标准、技术、发展四个维度把握,具体可以从全面融入国家安全理念、出台国家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深度运用智能技术防范风险传递共振、建立单位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四个方面来优化.

    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国家安全综合治理体系

    我国公安信访研究热点及前沿趋势——基于CiteSpace的可视化分析

    王永琪
    45-51页
    查看更多>>摘要:为深入剖析公安信访研究的核心议题及演进趋势,基于文献计量工具CiteSpace软件,以CNKI中的国内公安信访领域433篇文献为样本,探究"公安信访"主题词的研究时间演进、研究合作网络、研究热点前沿.分析结果显示,研究主题聚焦理论逻辑、实证分析、存在问题、发展理路四个维度,研究前沿集中在信访法治化、涉法涉诉信访、信访维稳等方面,同时公安信访研究在研究视角、研究对象、研究重点方面呈现一定的学术转向,由单维透视转向跨学科多元交融,从单一系统设计转向宏观生态和微观机制的动态深化,前端防控和预防治理正发展为公安信访研究的核心议题.公安信访研究亟待在工作能力要素、考核机制构建、信访系统整合、网络信访等方面深入研究.

    公安信访前沿趋势CiteSpace可视化

    非法使用个人信息行为的刑法治理困境及其立法应对

    张哲姜瀛
    52-57页
    查看更多>>摘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仅规定了非法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等三种不法行为类型,难以将各类非法使用个人信息行为直接纳入规制范围.同时,以下游犯罪对非法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也存在一定局限性.当无法通过解释论进路回应具有规制必要性的危害行为时,应寻求通过立法论进路作出应对.非法使用个人信息行为系直接对个人信息权造成侵害的行为方式,在该类犯罪流程中处于核心地位;相较于刑法对非法出售、提供、获取等"边缘"行为作出预防性、前置化的规制模式而言,对非法使用行为作出独立规制,在犯罪治理方面更具功能优势.因此,应考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专门增设一款,罪状可表述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未征得权利主体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他人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立法论

    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调查措施的完善

    李拥军李悦
    58-61页
    查看更多>>摘要: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过程中可采取询问、查阅等调查方法.现行法律规定的调查保障措施不够完善,导致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调查时出现不够深入、缺乏保障、刚性不足等问题.建议在整合现有立法的基础上,赋予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调查中采取查封、扣押、罚款、拘留等措施的权力,保障检察公益诉讼调查顺利进行.

    行政公益诉讼调查措施强制措施

    网络犯罪立法前置化的困境与完善路径

    李慧
    62-67页
    查看更多>>摘要:网络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帮助行为已成为犯罪过程中的实质步骤,易侵害数量众多且种类不同的法益,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我国立法因地制宜地采取了预备行为实行化与帮助行为正犯化两大技术路径,实现了网络犯罪立法前置化,在较大程度上有效遏制了网络犯罪的发生.基于立法的局限性,我国现有的前置化网络犯罪立法仍存在处罚范围过于宽泛、刑法体系内部不协调等缺陷,有必要通过合理限缩犯罪构成中"违法犯罪"的范围、重塑"帮助行为"的范围、厘清各前置化网络犯罪之间的适用界限等方式完善相关立法.

    网络犯罪立法前置化预备行为实行化帮助行为正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