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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
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

黄松波

双月刊

2095-0829

klmyxk@163.com

0990-6999201

834000

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251号

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Journal Journal of Petroleum Educational Institute of Xinjiang
查看更多>>促进教育科研,加强学术交流,指导教学与管理。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论和谐校园视域下的高校学生党建工作

    张忠君
    31,45页
    查看更多>>摘要:构建和谐校园,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高校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当前高校的首要任务.在高校各项工作中,学生党建工作作为高校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自身所具有的独特功能,决定了它在构建和谐校园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当前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严重地阻碍了其功能的发挥.因此,我们要与时俱进地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从而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高校学生党建和谐校园

    以人为本理念创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郑忠平
    32,34页
    查看更多>>摘要: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本文着重从以人为本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涵入手,分析了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人本缺失现状,提出了创新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观念、内容、途径、方法等.

    以人为本思想政治教育创新

    对乡镇公务员心理压力的探讨

    邓振
    33-34页
    查看更多>>摘要:处在广大农村第一线,直接同农民和乡镇居民接触的乡镇公务员因为身处艰苦的工作环境,乡镇工作量又大,在工作中存在着较大的心理压力.本文从乡镇公务员的心理压力着手,探讨了乡镇公务员在工作中存着的主要心理压力,进而分析了乡镇公务员心理压力过大的心理因素,并提出了缓解乡镇公务员压力的几条对策.

    乡镇公务员工作压力措施

    浅析我国缓刑制度的改善

    陈晓伟
    35页
    查看更多>>摘要:我国的缓刑制度在实践中对教育改造犯罪,使之改过自新,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缓刑制度在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种种具体问题,难以达到缓刑制度的立法目的,因而必须进行改革和完善.

    缓刑制度适用考察完善

    刑事和解的价值解读

    徐鹏翔
    36页
    查看更多>>摘要:刑事和解,作为近年来刑事纠纷解决的新趋势,它是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的司法改革者提出的一种新的刑事司法理念.近年来,它引起了我国许多学者的关注,尤其是构建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口号提出后,对刑事和解进行研究,更显得意义重大.

    刑事和解公正价值效率价值

    规制商业贿赂的对策研究

    王建军
    37页
    查看更多>>摘要:商业贿赂是一个政策性概念,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因此不能单纯在法律框架内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而应从经济、文化、制度、法制等各个方面多管其下,借助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多层环节配合、多个部门衔接、多种手段并举的立体防控网络.

    商业贿赂市场经济诚信理念刑法

    非法占有目的比较研究

    娄永涛
    38页
    查看更多>>摘要:刑法中的占有是一种事实上的支配,对于非法占有的理解,采排除权利者意思说,不只是排除权利人对其财物的支配和控制,还具有将他人财物作为自己的所有物进行支配的意思,非法占有目的并不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要素.

    刑法中的占有非法占有目的排除意思

    我国集体商标的立法现状及其完善

    朱凤琴
    39页
    查看更多>>摘要:集体商标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它包含着巨大的经济和人文价值,本文建议采用一种新的保护模式对集体商标进行保护,即在现行商标法的体制下,不采纳由分散立法对集体商标进行保护的模式.

    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浅析我国比较广告制度的完善

    徐晓儒
    40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大量的比较广告随即出现,比较广告存在其合理性,同时也应该对其进行规范,以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本文从比较广告的概念入手,,分析了外国对比较广告的态度.并针对我国比较广告法律规定的不足,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以期对比较广告的理论和时间有所帮助.

    比较广告市场竞争限制

    论隐名合伙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张海峰
    41页
    查看更多>>摘要:所谓隐名合伙(dormant partership),亦称"匿名合伙".是指当事人以订立合同的方式约定一方对他方所经营的事业出资,不参与经营,分享经营利润,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经营损失的合同.出资的一方称为隐名合伙人,经营的一方称为出名营业人.隐名合伙是大陆法系中合伙的一种形式,大陆法系大部分国家的民商法都对此进行了一些规定.我国也曾有不少学者提出过立法建议,但终未在立法上予以明确.本文结合立法和社会生活现状,对隐名合伙相关问题探讨,并就隐名合伙中的权利义务关系阐述下笔者的一些想法和构思.

    隐名合伙立法现状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