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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环境管理
中国环境管理

宋铁栋

双月刊

1674-6252

cem@mep.gov.cn;zghjgl@126.com;hr14000@sohu.com

010-84636357

100029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中国环境管理/Journal Environmental conformity AssessmentCHSSCDCSSCI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碳中和视域下的垃圾精细化治理:日本吸收性卫生用品回收体系的构建经验及启示

    艾雨池陆莎杜欢政
    101-108页
    查看更多>>摘要:通过循环利用,减少吸收性卫生用品产量和废弃量的陡增所带来的碳排放量,将加速碳中和进程.日本提供了吸收性卫生用品回收体系构建的先行经验,即以"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社会团体协作"为顶层架构,明确制度、完备设施、完善渠道、宣传到户等.建议我国取长补短,在夯实法律法规和优化主体协同机制的基础上,重点着眼于突破技术壁垒、推动智慧化监管、深化绿色理念,以点带面推进吸收性卫生用品的回收循环试点,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精细化治理的进程.

    碳中和吸收性卫生用品回收日本垃圾分类精细化治理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升的驱动因素研究——基于2004-2020年30个省份的实证分析

    刘莎莎戴胜利
    109-117,83页
    查看更多>>摘要:提升末端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走出城市"垃圾围城"之困,一直是地方政府关切的核心议题.为探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影响因素及其时空差异,从"政府能力系统"视角出发,围绕需求驱动、经济驱动、政策驱动、技术驱动四个维度,提出相关研究假设,并运用2004-2020年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生活垃圾清运量、人均GDP、地方环保支出、政策文本出台数量、无害化处理厂数量以及市容环卫专用车辆数均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提升具有促进作用.在时间变化上,2004-2007年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初创阶段,受到经济、政策与技术驱动因素的显著影响;2008-2016年为生活处理能力缓慢提升和局部发展阶段,持续受到技术驱动因素的显著作用;2017-2020年为处理能力全面提升阶段,需求、经济与技术因素均呈现出显著促进作用.在区域变化上,经济驱动的影响效应由东部向西部逐渐减弱,需求驱动、政策驱动因素只在东部地区影响显著,技术驱动因素对不同区域的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最后,研究从源头减量、资金投入、政策倾斜与技术创新等方面,对促进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发展提供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驱动因素时空差异

    基于大数据的"邻避"设施环境社会风险评估方法研究

    杨静汪峰赵婧刘海东...
    118-125页
    查看更多>>摘要:着力防范化解环境社会风险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前提.本文基于国内全网2019-2020年关于"垃圾焚烧"的网络舆情数据,通过情感词典、TF-IDF关键词提取和人工识别方法进行"邻避"冲突的原因分析,在此基础上构建本土化的"邻避"设施环境社会风险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结合环境、人口和社会等多源大数据,基于自然断点法对风险等级进行分类,以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的重点区域为案例开展环境社会风险的分析评估.结果表明,担忧破坏生态环境、反对选址位置、担忧排放物有毒是贯穿2019-2020年两年的主要反对原因,占据反对原因的50%以上.之后,本文对各项反对因素进行归纳汇总,构建了12项指标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其中环境因素、人口因素和社会因素为一级指标,其权重分别达到0.33、0.49和0.18,人口因素是影响程度最大的因素;对案例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全国范围和六大重点区域的大多数设施拟建设于重大风险或特大风险地区,需着重关注这些地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布局和风险防控问题.

    环境社会风险评估邻避设施大数据

    检察院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空间与角色选择

    高玙维杨翠柏古剑
    126-131,125页
    查看更多>>摘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从试点到全国推行,其地位愈加重要.当前,对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性质有颇多争议,其性质决定了是否需要第三力以及需要何种第三力,而在公法说、私法说、双阶构造说、三阶进阶说之上构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虽不相同,但建立磋商监督制度与磋商共同参与制度是其共同指向的完善路径,即检察院可作为第三力监督、参与磋商全过程.横向比较各省份对于检察院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立法规定,总体看来检察院在此制度中地位不明、存在边缘化倾向,而实践中检察院具有协调跨区域磋商与促进赔偿义务之履行的作用,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法律体系为检察院的监督与参与预留了空间,检察院可以法律监督者、公益代表者、社会治理者的身份参与,三种角色在不同阶段相互补充.

    检察院磋商三阶进阶说法律监督公益代表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强制实施背景下"一主多元"治理模式的主体策略演化分析

    吴丰唐月
    132-142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和人民消费水平提升,垃圾分类治理问题日益严峻.实践经验表明,强制实施背景下政府主导与承包商、公众和环保组织为核心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一主多元"协作模式,对于我国垃圾分类治理具有较好适用性.但该模式也存在"一主"突出、"多元"不足及其他系统性冲突.为明确多元主体参与策略对"一主多元"治理模式稳定性的影响,首先,本文分析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强制实施背景下该模式运行机制及主体动因.然后,构建以承包商、公众和环保组织为主体的三方演化博弈系统,对不同策略组合下系统的演化结果进行演绎.最后,借助数值仿真分析了参与成本、环境收益和政府补贴对主体策略选择及系统稳定性的影响.结果表明:环保组织参与垃圾分类治理的积极性最高,公众最低;对于系统运行风险,承包商属于风险偏好者,环保组织属于风险回避者,公众属于风险中立者;承包商对参与成本最敏感,对政府补贴最不敏感,公众则正好与之相反;环境收益的提升有助于提高多元主体的参与积极性.这些发现对于如何提升多元主体参与垃圾分类治理的积极性及"一主多元"治理模式的运行效能具有启示意义.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强制实施政策背景"一主多元"治理模式主体策略演化博弈模型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女性参与:实践形式与组织机制

    石伟张金金
    143-148页
    查看更多>>摘要:如何有效激活农民主体性,激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群众参与是实现农村环境善治的重要议题.村庄调研发现,在当前国家资源向村庄密集输入的情况下,自上而下的单一环境供给方式既浪费资源,又难以满足居民诉求.动员村庄女性群体组织化参与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自下而上的群众动员和需求整合的有效方式.一方面,女性群体因其身份在村、关系在村,市场参与不足,成为村庄环境整治的潜在力量,与环境治理事务具有耦合性.另一方面,组织化参与为女性社会性身份的展演提供长效机制,利益吸纳成为激发女性参与的直接诱因.女性群体参与人居整治实践机制反映的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农村环境治理需要抓住核心力量,对积极分子进行识别、激活和组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女性村庄参与农民主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