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摘要:优化"条""块"权力结构,实现跨流域、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纵横协同治理,是中国流域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河长制明确了"行政单元"的治水责任,但"流域单元"整体性的治水责任并未明确,"流域单元"与"行政单元"存在矛盾.长江流域"政区单元"河长制政策长期效果如何,能否实现长江流域整体性治理目标,需要科学验证.文章基于"驱动力—压力—状态—影响—响应"模型(DPSIR)理论,运用系统动力学的方法,借助 Vensim PLE系统分析软件,从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修复三个维度,对长江流域"政区单元"河长制政策效果展开模拟与仿真研究,比较分析政策实施前后全流域及上游、中游、下游地区政策效果的异质性,预测河长制政策的长期效果.研究发现:①现有的流域管理体制下,长江流域河长制政策短期效果比较明显,长期政策效果将持续减弱;②河长制政策效果具有明显的区域异质性,下游地区整体的政策效果明显优于中上游地区,河长制政策效果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正相关;③2023-2035年,全流域河长制整体的政策效果逐年持续减弱,河长制政策缺乏较强的可持续性,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方面的政策效果呈下降趋势,水资源利用方面的政策效果呈小幅度上升趋势.设计"流域单元"河长制,优化流域管理的"条""块"权力结构,弥补"政区单元"河长制的不足,是未来长江流域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