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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

周洪波

半月刊

1008-6676

zhjcg@vip.163.com

010-67089313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香山南路111号

中国检察官/Journal ZHONGGUO JIANCHAGUANCHSSCD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损害赔偿诉讼衔接机制的优化路径

    颜卉刘海燕
    3-7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理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损害赔偿诉讼衔接机制过程中,应当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公益属性;磋商作为行政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前置程序,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予以督促;不应完全坚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优先论,应当有条件地划定例外情形,可以在磋商未果后赋予行政机关选择商请社会组织或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权利;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作为后顺位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主要通过支持起诉、协商调解等方式参与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磋商衔接

    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赔偿制度探析

    王晓光李洋
    8-12页
    查看更多>>摘要: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赔偿制度是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有益尝试和大胆探索,该制度运行主要涉及诉前评估、诉前(赔偿)公告、制定调解方案、诉求实现四大主要环节.该制度融合了枫桥经验理念,顺应多元化司法纠纷化解要求,有助于高效办理各类公益损害轻微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能够缩短办案周期、节约司法资源、兼顾办案效果.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该制度,还应当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明确调解的限度和范围以及通过司法确认保证协议执行力等.

    诉前赔偿诉前评估诉前公告调解方案

    "固碳增汇"视域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管理使用

    丁丰林艳吴茜
    13-16页
    查看更多>>摘要:货币赔偿是当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实现赔偿结果的主要形式之一,实践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存在来源不全面、执收不清、使用效益不足等问题.检察机关基于"固碳增汇"视域以系统思维、专业思维、闭环思维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使用优化升级,实现了从"生态损害—生态修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全链条运行,以恢复性司法理念和能动司法理念助力社会治理.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固碳增汇管理使用创新

    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的若干问题

    陈辉蓝天辰蒋新林
    17-20页
    查看更多>>摘要:环境侵权案件中直接损害赔偿难以有效弥补侵权行为对于环境本身造成的损害,有必要推进与完善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基于环境保护的公益与私益交织属性,惩罚性赔偿的请求权主体应当限定为检察机关或经授权的地方政府.发挥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的社会性损害填补功能,具体赔偿金额应当以量化损害结果为基数,以惩罚污染、补充修复为目的进行加权计算.结合司法实践与相关立法精神,在主观故意、严重损害结果要件及证明责任分配层面优化惩罚性赔偿的具体适用.

    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请求权主体社会损害填补

    "亲清护企"检察模式的晋江实践

    王文龙
    21-24页
    查看更多>>摘要:2022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晋江经验"20周年."晋江经验"的核心内涵是全面发展,而民营企业壮大发展是一条充满坎坷之路.企有所需,检有所为,在"晋江经验"的指引下,晋江市检察院精准对接企业发展诉求,充分发挥"打、防、督、护、服"作用,通过成立非公企业法治教育基地、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推动企业合规源头治理、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等方式,开展"亲清护企"晋江检察实践探索,为提升区域法治竞争力贡献检察力量.

    晋江经验亲清护企涉企犯罪企业合规

    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基层探索

    戴丽萍
    25-28页
    查看更多>>摘要:党建与检察业务是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关系.突出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才能实现基层检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现阶段基层检察机关由于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理念落后、融合方式简单、党建制度落实不深入和人力资源不足等因素,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现象尤为明显.基层检察机关必须正视自身不足,强化检察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领导的思想认识,采取有效的融合发展措施,推动落实各项制度和上级部署,着力打造党建人才和高素质检察队伍,才能确保检察工作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盼.

    党建业务融合基层检察机关检察队伍建设

    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析

    董兆玲佘斌娜姜玄芳
    29-33页
    查看更多>>摘要:现阶段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重罪案件中存在适用率低、不同类型案件适用效果差异大、控辩双方协商性不足以及理论认知偏差等问题.可通过构建梯度化量刑建议制度、完善控辩协商机制,做好证据开示工作,发挥值班律师优势,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重罪案件中更好地适用.

    重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协商机制量刑建议量刑协商

    网络犯罪惩治重难点问题实践分析

    国家检察官学院浙江分院课题组
    34-38页
    查看更多>>摘要:伴随数字综合体技术革新,网络犯罪活动滋生蔓延,呈现诸多新趋势.研究浙江2019-2021年网络犯罪典型案例发现,当前网络犯罪司法办案中存在取证固证审查难、案件管辖确定难、平台综治维稳难等问题,司法机关应及时调整策略机制,从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完善网络犯罪证据和管辖规则及提升综治维稳能力水平等方面,不断完善网络空间的司法治理.

    网络犯罪实证分析典型案例司法治理

    追诉期限截止计算时间节点研究

    刘金林
    39-42页
    查看更多>>摘要:刑法第89条仅规定了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而没有规定截止计算时间.关于追诉期限截止计算时间,我国刑法学界主要有立案时说、起诉时说、审判时说和结果时说四种观点.立案时说不符合现有法律规定和人权保障的精神;审判时说和结果时说既难以被公众接受,又会造成司法资源浪费,不利于实践办案;移送起诉时作为截止时间节点比起诉时说更有优势.公诉案件中,宜以移送起诉时作为追诉期限截止计算时间;自诉案件中,宜以一审首次开庭时作为追诉期限截止计算时间.

    追诉期限截止时间移送起诉时一审首次开庭时

    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的审查思维与方法

    兰楠
    43-47页
    查看更多>>摘要: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在民事诉讼监督业务中居于核心和基础性地位,监督方式的相对刚性更能发挥引领法律适用的积极效果,但是实践中也更易于暴露上下级检察机关认识不一致的现象,对案件的审查和把握依然存在改进空间.办理案件中,应当把握"一个中心两个辐射点"的审查思维,坚持对公权力监督的审查思维,并以此辐射到对案件的全面审查和正确把握对私权利的救济上;审查方法上,可以参考适用"五步审查法",第一步固定争议焦点、第二步优先和重点审查法律适用、第三步关注事实认定中的法律适用(交叉问题)、第四步结合法定性和必要性审查程序违法、第五步对事实认定中的其他问题合理尊重审判规律.

    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民事诉讼监督审查思维审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