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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

周洪波

半月刊

1008-6676

zhjcg@vip.163.com

010-67089313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香山南路111号

中国检察官/Journal ZHONGGUO JIANCHAGUANCHSSCD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破解"同体监督"难探索网上异地交叉质量评查

    丁铁梅莫孙华刘颖魁董延伟...
    3-6页
    查看更多>>摘要:案件质量评查是强化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管的有效手段,也是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郑州市检察机关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价值追求,针对同体监督"不敢评、不能评、不愿评"难题,在强机制破旧疾增质效上开展深入探索,通过设置多层次评查标准、多维度组织制度、可追溯评查流程、可评价人才体系、问题多元化处理,构建案件质量评查在司法实践中的优化和升级路径,为全国检察机关提升内部监督质效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案件质量异地交叉评查高质效办案内部监督

    办案质量异地交叉评查的探索与思考

    徐俊驰刘云魏再金刘璐...
    7-10页
    查看更多>>摘要:办案质量评查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有效措施.为破除"同体监督、同体评查"的"自循环"及传统"上评自查"的局限,各地在推动异地交叉评查与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上取得了一定进展.异地交叉评查工作中,如何持续落实评查目标、统筹用好评查力量、在更高水平上协调评查标准值得深入研究.应以检察一体化履职机制建设统领异地交叉评查,综合运用各种评查模式,更加注重领域拓展和结果运用,加强评查人员的能力培养和提高智能化辅助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评查工作精准度和权威性.

    异地交叉评查评查模式检察一体化履职

    案件质量智能化评查模式探析

    姚志文
    11-14页
    查看更多>>摘要:案件质量智能化评查是对传统评查模式进行赋能,有效提升评查的广度和精准度,智能化评查模式与传统模式相比,便捷性、灵敏度及结果运用效率等均有极大提升,但也存在配套要求高、实体针对性较弱等不足,智能化评查应明确其优劣势,在适用过程中紧紧把握住评查规则、评查流程、结果运用和程序扩展等关键的实现路径,明确智能化评查的应用前景,在案件办理一体化、监督管理全覆盖的模式下助力检察案件质量提升.

    案件评查智能化评查规则

    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智能化评查的路径研究——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为实践样本

    马昆
    15-18页
    查看更多>>摘要:每一个检察案件在归档前都需要通过质量评查来进行质检,而案件质量智能化评查使"每案必评"成为可能.最高检案管办在部分联系点院开展案件质量智能化评查试点工作,以实现"对案件程序性评查和公检法意见一致、当事人没有不同意见的轻刑案件,通过系统自动评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自主研发智能化评查系统,以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作为样本,可以在自动抽取、勾选案由后,一键完成评查,高效的结果激励着试点的信心和动力.但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今后可以建立更加全面的规则库、引入更加科学智能的规则学习算法、构建人机结合的评查模式和体系.

    案件质量智能化评查自动评查评查规则

    重罪案件企业合规二元化处理的实践探索

    王勇
    19-22页
    查看更多>>摘要:重罪案件企业合规二元化处理是贯彻落实最高检进一步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部署要求的有益探索,既是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考量,也是真正实现企业合规价值之需要.无论是实体还是程序上,对个人与单位责任分离处理以及对重罪案件涉案主体作从宽处理均具有充分法律依据.企业合规二元化处理应严格限缩适用范围,建立规范完整的评估、整改监督、廉政风险防范以及合规结果互认等机制,实现惩罚犯罪与制裁过错的分层分类治理.

    企业合规重罪案件二元化处理

    基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路径

    周永祥
    23-26页
    查看更多>>摘要:"1551"党建机制是甘肃省庆阳老区检察机关的制度创新.两年多的实践中,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盘活党建思路,树立党建品牌,打造特色亮点,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检察工作呈现出良好态势.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党建思维僵化、党建责任空挂、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不深等问题和难点,构建上下一体、内外协同的党建格局,创新形成集成管控、闭环落实的党建责任机制,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了基层方案.

    党建机制党建融合党建责任体系

    体系解释视角下国有公司人员渎职犯罪相关问题分析

    潘德峰付继博
    27-30页
    查看更多>>摘要:司法实践中,国有公司人员渎职犯罪在主体职责、客观要件、犯罪结果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争议产生的根源在于相关罪名在刑法体系中定位不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回应,但也尚未解决非委托类董事、经理的渎职问题.故应增设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渎职犯罪一节,将刑法第 165 条至 169 条纳入其中,将第 168 条作为该节的一般性罪名.同时,对 167 条、168 条增设第 2 款,将主体范围扩至非委托类的董事、经理.以专门司法解释解决相关罪名的独特性问题,对于一般性问题可参照第九章渎职犯罪法律适用规则.

    国有公司人员渎职犯罪主体职责严重不负责任

    电信网络诈骗帮助收款行为司法认定难点及破解

    明文建高飞龙
    31-34页
    查看更多>>摘要:司法实践对电信网络诈骗帮助收款行为存在罪名定性交织、罪量要素含混、罪数处断纠缠、退赔责任模糊等分歧,主要源自对共犯主观明知的界定、诈骗既遂标准的确立、疑似诈骗资金的认定、退赔责任性质和比例的确定等难点.结合立法精神和刑法理论,构成诈骗共犯主观故意不应限于事前通谋,还应包括明知,并综合推定;"失控说"应作为诈骗罪既遂标准;疑似诈骗资金认定要适度运用"高度盖然性"标准,并尽可能"排除合理怀疑";运用"包括的一罪"理论解决罪数问题;并区分罪名定性,确定帮助收款者是否承担退赔责任及承担的退赔份额,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电信网络诈骗帮助收款主观明知退赔责任

    "枫桥经验"视野下轻罪治理路径创新

    李敏袁璐
    35-38页
    查看更多>>摘要:"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探索出来的先进经验,"坚持矛盾不上交"是其本质要求,"平安、和谐"是其价值目标.检察机关探索基层轻罪治理实践样板,应积极借鉴"枫桥经验",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群众问题,通过"案发前预防、案发后调解,办案中认罪认罚、服刑后帮教帮扶"等职能延伸,进一步落实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和刑事认罪认罚制度,在基层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枫桥经验检察职能轻罪治理

    罪犯违规行为处罚之法律监督的完善路径

    任磊
    39-42页
    查看更多>>摘要:对罪犯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是最容易出现损害罪犯合法权益的执法环节.随着监狱"派驻+巡回"检察深入推进和成熟定型,有必要进一步提升罪犯违规行为处罚法律监督质效,保障监狱刑罚执行活动顺利.针对对罪犯违规行为处罚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善、合理性监督不充分、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检察机关应坚持合法性监督和合理性监督并重的理念,遵循监督而不干涉和依法能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规则监督、现场监督和适时监督同向发力的监督机制.

    罪犯违规行为处罚合法性监督合理性监督刑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