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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

周洪波

半月刊

1008-6676

zhjcg@vip.163.com

010-67089313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香山南路111号

中国检察官/Journal ZHONGGUO JIANCHAGUANCHSSCD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个人信息纠纷案件民事检察监督的难点与对策

    柏屹颖沈家奎
    50-53页
    查看更多>>摘要:民法典将个人信息纳入人格权编予以保护,开启个人信息私权保护新时代.在个人信息纠纷案件民事检察监督实务中,存在案由不确定、赔偿金额难以认定、侵权归责难、举证难等亟需解决的问题.当务之急检法两家受案系统里应尽快确立个人信息案件的案由名称,在司法解释层面需尽早建立最低损害赔偿金兜底制度,并根据侵权人身份及信息处理技术能力的不同确立过错推定为主、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为辅的侵权归责原则,以违法性证明为主来减轻被侵权人举证责任.

    民事检察个人信息损害赔偿侵权归责

    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探讨

    陈锡章贺光银
    54-58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全面依法治国视野下,行政检察呈现出拓展与强化的趋势.为了更好地实施法律监督,检察机关需要与行政机关进行充分的协作配合,由此产生了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的衔接问题.各个地方的检察机关在实务中形成了三种衔接模式:规范性文件衔接、主体衔接与平台建设衔接.尽管如此,衔接机制的构建仍然在立法供给、实践运行和配套制度等方面存在不足.因此,有必要健全法律规则、优化实然运转、完善配套保障制度,促成检察权与行政权的良性互动,凝聚强大的治理合力,实现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转化.

    行政检察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法治路径

    盗采海砂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

    王帮元
    59-62页
    查看更多>>摘要:盗采海砂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都比较复杂,办案中要注重依职权发现线索,与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取得协助,克服调查手段不足等困难.该类案件的难点在于认定"船主"的共同侵权责任以及生态损害赔偿和修复费用的评估确定,还涉及盗采海砂和疏浚越界的区分、船舶挂靠法律关系的责任厘清等法律问题.

    盗采海砂民事公益诉讼共同侵权专家意见

    惩罚性赔偿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适用

    刘鹏肖玉林闵晶晶
    63-65页
    查看更多>>摘要:民法典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不仅符合生态环境修复的发展态势,同时也为检察机关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立法应进一步明确环境侵权中惩罚性赔偿金的确定标准、资金管理和监督等内容,更好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和作用.

    民法典侵权责任惩罚性赔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的实践与思考——未成年人保护法视域下的路径选择

    吴燕余莉顾丽琛
    66-69页
    查看更多>>摘要: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立法高度赋予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更广阔的探索空间,但同时也带来巨大挑战.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中面临线索发现难、损害认定难、责任界定难等实践困境.应当明确把握"众多"核心原则、权利救济后置原则、促进共同保护原则,重点关注校园保护、特殊福利、校外机构、社会保护等与未成年人保护最为密切的领域,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发展.

    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校园保护网络保护社会治理

    关于完善检察听证制度的几点建议

    钟政王文佼陈焕友
    70-72页
    查看更多>>摘要: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也是改进司法办案方式、促进治理体系完善的有效路径.针对目前存在的程序规定瑕疵、听证员选任机制不完备、法律援助未全覆盖、信息化水平不足等问题,通过细化程序性规定、规范听证员选任及邀请机制、推进法律援助全覆盖、以科技助力检察听证等方式,提高检察听证在司法办案中的适用率和有效性,以"看得见"的方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检察听证公开审查司法公信

    检察机关领导管理体制改革之路径辨析

    高少勇
    73-77页
    查看更多>>摘要:为摆脱地方保护主义对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干扰,学界和实务界对检察机关领导管理体制进行的省以下检察院实行人财物省级统管的改革探索,实践中效果并不理想.在当前行政体制"省直管县"改革的大背景下,在维护宪法有关国家机构设立层级同步性安排的前提下,推行检察机关领导管理体制的改革重点在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可采取以下模式:在经费保障上,巩固已有的改革成果,继续实行业务经费和装备由中央、省级财政统筹,人员工资和福利补贴由地方政府负担;在人事管理上,将地市级检察院人事任命权上提一级,实行省级党委和省级院共同管理地市级院,地市级检察院向省级人大负责.

    检察领导管理体制改革

    检察追梦人

    黄奕玮
    78-80页

    丁晓梅:用担当镌刻对检察事业的情深挚爱

    封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