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期刊导航|中外法学
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外法学
中外法学

贺卫方

双月刊

1002-4875

010-62751689

100871

北京市北京大学法学楼5218室

中外法学 /CSSCI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法学学术性刊物。栏目的法学论坛、法治专论、法院春秋、问题与研究、立法研究、新学科、专题计论、调查研究、笔谈会、中国人看外国法制、外国人看中国法制、欧美之页、东欧之页、曰本之页、东南亚之页、法制教育等读者是法不研究人员、法律工作者和政法院校师生。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数据产权分置下反垄断规则调适与制度构建

    王文君
    1601-1618页
    查看更多>>摘要:数据产权分置下,对数据控制者赋权可能会使超大型数字平台进一步垄断数据,对数据利用者简单赋权可能会导致数据流通利用难以实现.数据垄断的应对应以生产和流通为框架,在数据控制权配置和数据利用权配置的基础上分别进行,以统筹数据有序流通的秩序目标和效率目标.数据生产环节,应强制数据控制权主体开放必需数据,拒绝开放必需数据的竞争损害评估主要围绕横向封锁、纵向封锁、创新阻塞三个维度,综合考量作为竞争维度的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以及作为动态效率来源的创新和投资激励这两个抗辩理由的正当性;数据流通环节,应以"资源—集合—产品"的立体化思维,将数据法人化,赋予数据集人格,构建数据法人制度,促进数字市场竞争,提高消费者福利.强制开放必需数据和构建数据法人制度时,应谨慎设置使用条件,防止规则或制度过度适用造成负面效果.

    数据垄断数据生产必需数据数据流通数据法人

    行政协议效力认定的公私法协动论

    严益州
    1619-1637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行政协议效力认定的问题上,公法主导论暴露出局限性.该模式过度依赖行政行为规则的优先适用,忽略了民事法律行为规则的功能价值.这不仅削弱了法律适用的灵活性,而且低估了案件审理的复杂性.与之相对,公私法协动论以综合性视角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公法与私法的有效互动,满足行政性与契约性的动态特性,并实现不同规则之间的功能整合.在理论层面,它通过承认、利用和协调差异,建立行政行为规则和民事法律行为规则相互协作的基础结构.在实践层面,它提倡动态考察各审查模块中行政性和契约性的要素组合,深入探讨如何使不同规则形成交互支持秩序,以提高裁判质量和平衡不同利益.公私法协动论应当取代公法主导论,成为行政协议司法审查的主导思想,推进行政法学的现代化.

    行政协议效力公法主导论公私法协动论

    形成判决对世效:溯源与省思

    宋史超
    1638-1656页
    查看更多>>摘要:形成判决对世效得到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的普遍认可,且具有较强的体系效应.我国的形成判决对世效理论继受于德国法,但其在德国民事诉讼法学术史上素有争议.论证形成判决对世效的理论可以归纳为四种学说:公法变动说、统一变动说、变动效果对世说、法定性说,它们都不足以证成形成判决对世效的正当性.无论是将对世效解读为形成力对世,还是既判力对世,形成判决效力的主观范围都是诉讼法问题,应当以限定于当事人之间的相对性为原则.应当厘清形成力的概念,区分形成判决的私法效果与形成判决对后诉的拘束力.形成判决以相对效为原则,同时存在对世扩张和向特定主体扩张的情况.形成判决效力的主观范围的具体界定,取决于民事实体法规定了哪些形成之诉,因此本质上是一个法教义学问题.

    形成判决判决效力对世效形成力

    商业秘密保密措施之合理性判断标准

    黎华献
    1657-1676页
    查看更多>>摘要:保密措施的合理性认定,是我国商业秘密案件的审理难点.对于何为合理的保密措施,理论界也没有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方案.其表层原因在于,秘密性要件、价值性要件等外在因素的干扰,使得保密措施要件徒有独立之名,却无独立之实.究其深层原因,适用者未认识到保密措施要件的规范目的,在于促进商业秘密的有限分享.基于此规范目的,在义务型获取商业秘密情形中,合理的保密措施表现为义务"范围"和"内容"的限制;在非义务型获取中,保密措施可类型化为商业秘密窃取的阻止措施和反向工程禁止措施,在这两类保密措施中,有关保密措施合理性的争议,均要回归保密措施要件的规范目的才可得以解决.

    保密措施依附性规范目的保密义务反向工程

    《中外法学》引证体例

    封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