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日本静嘉堂藏《汉书》《后汉书》纸背文书,洪武二、三年间,浙江行省处州、温州府已编排里甲,攒造"黄册".其所编排里甲以一百户为里,其中十户里长,九十户甲首,分成十甲,每年一户里长带领九户甲首应役.五十户以下畸零户由同保百户里的里长带管,畸零户五十户以上则置立"小黄册",自行编排里甲轮役.明初户帖是由民户保存的户籍副本,主要功能是核实户口;黄册由政府攒造并保存,主要功能是征发赋役,两者的内容并不直接对应.洪武十四年前,江南地区至少存在两种不同的百户里甲组织,黄册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洪武十三年,明政府在浙江黄册的基础上改良,翌年开始在全国攒造赋役黄册,增至一百一十户为里,遂为明代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