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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吴怀东

双月刊

1001-5019

journal@mars.ahu.edu.cn

0551-5107145

230039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路3号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CSSCI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本刊始终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立足安徽、面向全国,以学术为本位,以质量为生命,刊发了一批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在国内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受到学术界的好评。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晚清徽州茶商的发展与转型:以上海《徽宁思恭堂征信录》为中心

    章毅凌周飞
    1-9页
    查看更多>>摘要:上海开埠后迅速成为晚清商贸枢纽,徽州商人转而群聚沪上,其中茶商是最重要的群体.针对新出同治、宣统刊本《徽宁思恭堂征信录》的量化研究显示,同治时期在沪经营的徽商已近1000户,宣统时期增至1700余户,其中茶商占比至少四分之一.在同治时期,徽州茶商每年运销茶叶约16万箱,到宣统时期已达25万箱,标志着晚清徽茶贸易的兴盛.与此同时,以慈善服务为初衷的思恭堂,通过参与上海早期城市化进程,其功能也发生了明显的转变.宣统时期思恭堂的收入结构中,最重要的是以房产和金融为中心的各项资产收益,原先主要的"茶捐"占比明显下降.这一现象预示着新兴都会的近代化发展在促进内地茶乡繁荣的同时,也为传统徽州商人的转型提供了契机.

    上海思恭堂徽州茶商

    "名以制义":先秦"名学"的逻辑起点及其展开

    王小虎程水金
    10-17页
    查看更多>>摘要:"名学"孕育并产生于文字的创造过程,而文字的出现是源于现实生活中交流和表达的需要,故"名学"的逻辑起点在于运用文字和语言于日用之间传递信息,是所谓"名以制义".然随着名学在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产生各种目的与性质相异的深入应用,如被运用到宗教仪轨、礼仪法度中,"名实相怨""用名以乱名"等问题便难以避免地出现并愈演愈烈,诸子不得不应之而反思"礼教"以"救世之弊".而反思的内在逻辑和思想趋势便表现为对"周文"所代表之"礼教"的继承或背离,继承则表征"有"之逻辑,背离表征"无"之逻辑.由是与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息息相关的"名学"得以进一步自觉和展开:基于"有"之逻辑形成"刑名""文名""爵名""散名"和基于"无"之逻辑形成"无名".换言之,名、法、儒、墨、道等诸家思想在先秦时期的发生发展实际上皆围绕"名学"展开.这打破了汉人"六家"截然分立、各自对待的成论,为学界重思"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之诸子学发生发展情实提供新的视角,"名学"与名家之异同也由此得到申发.

    名以制义刑名文名爵名散名无名名实关系

    "丧子"故事与"幸存"心理——重论沈从文早期乡土小说

    杨一多
    18-26页
    查看更多>>摘要:沈从文在文学成熟后写作的小说,因独特的笔法与思想而备受读者与研究者的关注,然而他1920年代末刚开始尝试乡土写作时所创作的一批作品,却一直没得到学界应有的重视.结合沈从文的生活经历,重新分析、解读沈从文的早期乡土小说,可以发现沈从文早期乡土小说的两个特点:一是"丧子"故事的反复出现;二是叙述中独特的"幸存"心理.两者分别与沈从文的母亲与九妹来投奔他以及他此前的军旅经历密切相关.而对于沈从文来说,"丧子"故事成为了他思考城乡关系时的原点,"幸存"心理的消退则让他获得了属于现代知识分子的"良心".这种转变使沈从文从幼稚的自叙传小说中走出,迈向更宽广的文学世界,也深刻地影响了沈从文所建构的乡土世界的形态.

    沈从文乡土小说丧子故事幸存心理乡下人

    何谓动物叙事:概念释义、题材边界与表意类型——关于中国当代动物叙事研究逻辑起点问题的探讨

    陈佳冀
    27-35页
    查看更多>>摘要:对中国当代动物叙事的整体性系统考察,其中重要的一环即是回答何谓动物叙事的问题,达成对"动物叙事"概念的有效阐释,也是开展动物叙事研究的逻辑起点所在,其中包含对"动物叙事"概念指涉、表述逻辑、题材范畴与叙事边界的相关探讨.通过与动物童话、动物小说等概念表达的对照性辨析厘定内涵特性,凸显具备现代叙事学意义上"动物叙事"概念命名的合理性、必要性与紧迫性,继而在表意层次上对动物叙事概念进行类型划分,包括动物自身认知层次上的写实叙事、借动物来转喻人类社会的寓言与神话叙事三种主述类型.结合具体文学文本展开阐释,深入各概念类型表述内涵、类型特质与叙事旨归的意义层,纵向推进对动物叙事知识体系的当代建构,进一步凸显当代动物叙事创作的文学史意义及其理论价值.

    动物叙事概念释义题材边界表意类型

    光绪朝盐枭吴家正浮沉与晚清官场生态

    许飞
    36-45页
    查看更多>>摘要:光绪初年,在"以枭治枭"的剿匪策略下,安徽庐江县籍盐枭巨擘吴家正被招抚进浙西盐捕营.自光绪十五年至光绪三十一年,吴家正连续遭多名御史弹劾,却皆因受到地方督抚保护得以"四落四起",直至张曾敭任浙江巡抚后方将其逮捕入狱.通过梳理吴家正浮沉的史事,发现其之所以可在江浙一带横行多年,是因背后有刘坤一等地方督抚的庇护.身为清政府军官的吴家正充当枭匪的"保护伞",形成黑恶势力,这种黑恶势力能够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是君主专制统治下官官相护这一相当普遍且悠久的政治文化.清廷的决策依赖于督抚的奏报,而督抚却想出各种策略庇护黑恶势力.清政府出于维护统治的目的,对失去"保护伞"的黑恶势力进行打击,这是吴家正最后落马的原因.但清政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官官相护、兵匪勾连的晚清官场痼疾.

    盐枭吴家正刘坤一"保护伞"官场生态

    晚清地方候补文官群体的生态还原——以谭献在皖经历为例

    胡诗黎
    46-56页
    查看更多>>摘要:同治光绪之际,谭献通过捐纳成为候补官员,在安徽度过了十三年时光.在这十三年中,他参与差委和署事,却从未获得实缺.爬梳研究者较少关注的谭献与友人的往来书信等文献,可以发现作为一个普通的晚清地方候补文官,谭献有着许多不为人知的辛酸和无奈:差委和署事琐碎而临时,这使他长期处于惶惶不安的奔劳状态中;地方上的钱粮亏空不仅要自掏腰包垫补,还带来了考核处分的巨大压力;委署和补缺的机会稀少,尤其要补到实缺须经过多年的漫长等待.与此同时,谭献也被人称作"循吏",他赈灾安民、发展文教事业,努力为地方做出实绩.深入探寻谭献的仕宦生涯与复杂心理,首先有助于重新认识一个鲜活、立体的谭献;其次可以从谭献的候补经历中窥探到晚清地方候补文官的真实生态,而对数量巨大的地方候补文官群体的研究,则是晚清士人生活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谭献地方候补文官捐纳署事补缺

    试论安大简与上博简《曹沫之陈》异文及其启示

    张峰
    57-66页
    查看更多>>摘要:安大简与上博简《曹沫之陈》异文主要有用字不同异文和字词增减异文,用字不同异文又可分为音近异文、义同或义近异文、讹书异文.安大简整理者对有些异文的释读,还有可商之处.如安大简24和上博简38"勿兵以克"的"勿",似应读为"态",训为勉,或直接读为"勉".安大简30"弗(佘)危地"的"(佘)"疑读为"舍";上博简63作"(璋)",疑读为介,训为舍.安大简34"测斯度伤"的"斯",疑读为"澌"或"(澌)",训为死;上博简51作"(我)","斯"字异体,也应如此读.安大简35"既战将㙛"的"㙛",整理者读为"搏",训为击;上博简32作(),疑释为(毄),读为击.安大简36"乃(连)其(塘)",疑读为"乃逸其虏";"(塘)"上博简52作(),疑"鱼"字讹书,读为虏.通过对安大简与上博简《曹沫之陈》异文进行分析,能够得出二者当是来自同一祖本,但安大简讹书异文较多等启示.

    安大简上博简《曹沫之陈》异文

    证券市场气候信息披露制度的优化

    耿利航朱翔宇
    67-75页
    查看更多>>摘要:气候信息披露作为公司ESG信息披露的核心组成部分,是绿色证券市场发展和ESG评价体系建设的基石.2024年4月,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共同发布了最新ESG信息披露监管规则,大幅提升了我国ESG信息披露监管的规范化水平.但对于气候信息披露,相关规则笼统、"失焦"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具体制度设计还存在重大性标准与证券法冲突、披露规范供给不足、强制鉴证机制缺失和安全港规则过窄等方面的局限性.2024年3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式出台了气候信息披露新规《加强和标准化面向投资者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在对美国新规进行全面分析归纳的基础上,我国应以气候信息披露作为ESG信息强制披露制度改革的抓手,坚持重大性单一理性投资者标准,完善气候信息披露规范设计、建立温室气体排放定量披露的强制鉴证规则、专设安全港规则,以提高我国气候信息披露有效性,实现气候信息披露促进资本流向绿色和可持续发展公司的政策目标.

    ESG气候信息披露美国证券市场

    分配正义观下生态环境侵权之惩罚性赔偿金的内部分配

    王翼峰
    76-84页
    查看更多>>摘要:生态环境侵害行为可能引发多种诉讼程序,由此产生了惩罚性赔偿金在不同诉讼中的分配问题.传统侵权法与损害赔偿法以矫正正义为理论基础,但在公私法界限日益模糊化的背景下,传统由公法专享的分配价值,已逐渐部分由私法承继,分配正义的理念逐渐向私法渗透.惩罚性赔偿即为分配正义观在损害赔偿法内的集中表现,分配正义理论在惩罚性赔偿金的分配顺位与最终归属上具有指导作用.在分配顺位上,惩罚性赔偿金在不同诉讼程序中的确定,应遵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优先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私益诉讼优先于公益诉讼"的规则;在最终归属上,惩罚性赔偿金的具体分配,应遵循"私益诉讼下归于个人、公益诉讼下归于环境保护专门基金"的规则.

    分配正义惩罚性赔偿损害赔偿法

    论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建议的国际法效力形成机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76条第8款的解释和适用争议研究

    张志军毛政凯
    85-91页
    查看更多>>摘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76条第8款关于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建议性质和国际法效力的规定存在模糊性,这在沿海国划定外大陆架界限的实践中引发了争议.首先,委员会建议是沿海国划定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必要前提;其次,在依据科学标准确定的精确界线之下,沿海国并不存在自由划定外大陆架界限的空间;再次,沿海国不以委员会建议为基础划界实际上是对国际法义务的违反,沿海国不同意委员会建议时应当提交修订划界案或新划界案,而非通过国内程序擅自划界.为避免沿海国不合理的外大陆架划界主张对他国海洋权益和全人类共同利益造成损害,应通过扩大沿海国划界案和委员会建议的公开范围,规范委员会与提案国、利益相关国之间的信息互动等措施完善委员会建议的国际法效力形成机制.

    大陆架界限委员会200海里外大陆架海洋划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