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Vol.48Issue(2) :36-44.DOI:10.13796/j.cnki.1001-5019.2024.02.005

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中的辩证法

孙亚杰 陈治国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Vol.48Issue(2) :36-44.DOI:10.13796/j.cnki.1001-5019.2024.02.005

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中的辩证法

孙亚杰 1陈治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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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暨现象学与中国文化研究中心(山东济南2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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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辩证法素来被看作亚里士多德哲学探究的主导性方法,并且,伦理学是这种方法最为明确而成功的运用领域.不过,在新近研究中,部分学者对这种传统解释,尤其是辩证法构成了亚里士多德伦理学探究的主导性方法这一重要观点提出了一些质疑和挑战.然而,这些挑战及其根据是站不住脚的.理由在于,亚里士多德《论题篇》中的辩证法包含立论和驳论两条路径;从具体程序上看,《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七卷所阐述并运用的"拯救现象法"正是辩证法驳论路径的表达,而在《尼各马可伦理学》和《欧德谟伦理学》两次对伦理学核心主题即幸福定义的探究中,辩证法的立论路径则更多地得到了明确运用.同时,《论题篇》以及《辩谬篇》对辩证法提出的诸种其他相关要求,如从人们熟悉的事物出发建构命题、引用事实作为证据和说明等,也都在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作品中得到回应和贯彻.因此,辩证法无可怀疑地构成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主导性的探究方法,亦即,不仅伦理学领域的探究实践与他创造性建立的方法理论相一致,而且与这些方法相关的理论和实践也鼓舞一种自觉的原创性精神和意识.

关键词

亚里士多德/辩证法/立论/驳论/拯救现象法/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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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第七十一批)(11120072310060)

山东大学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0010200)

出版年

2024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安徽大学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564
ISSN:1001-5019
参考文献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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