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Vol.48Issue(4) :103-111.DOI:10.13796/j.cnki.1001-5019.2024.04.011

明代中后期户部盐课银收入演变机制研究

宋上上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Vol.48Issue(4) :103-111.DOI:10.13796/j.cnki.1001-5019.2024.04.011

明代中后期户部盐课银收入演变机制研究

宋上上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北京 100871)
  • 折叠

摘要

明中期以降,运司纳银兴盛,户部盐课银收入逐渐增长,遵循"增课不增引"原则.嘉靖初年,余盐正式纳入户部征课体系,盐臣围绕是否需要增添盐引作为余盐运销的执照,展开争论.嘉靖十四年,户部议定只增课、不增引,规定商人每报中正盐一引,附带余盐若干斤,交纳余盐银有差.明后期遇有盐课银加派,户部放弃增添引目,转而通过增加商人每引附带余盐的数量,来提高余盐银收入,这一盐课增收机制称为"就引带盐"."增课不增引"原则适用于两淮、两浙、长芦、山东四运司,源于四运司正盐分派边镇开中纳粮,盐引官价保持固定,户部避免超发引目导致盐引贬值,以招徕商人报中,反映出明代盐法演变的主要考虑因素在于保障边镇粮饷的稳定供应.

关键词

户部/盐课银/开中法/"增课不增引"/"就引带盐"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24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安徽大学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564
ISSN:1001-5019
参考文献量1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