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音乐2020,Issue(11) :102-103.DOI:10.3969/j.issn.1002-767X.2020.11.052

艺术的客观再现与主观阐释——以《新疆之春》为例

樊慧欣
北方音乐2020,Issue(11) :102-103.DOI:10.3969/j.issn.1002-767X.2020.11.052

艺术的客观再现与主观阐释——以《新疆之春》为例

樊慧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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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青岛大学音乐学院,山东 青岛 26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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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艺术按照生产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如绘画、文学等的一次性艺术生产,以及如音乐、舞蹈、曲艺等多次性艺术生产的表演艺术.而音乐作为需要多次性生产的表演艺术,除了作曲家的创作,还需要由演奏、演唱者进行二度创作.对同一个作品,不同的艺术家往往都有自己独特的感受和见解,所以,同一作品也会有不同风格的演绎.

关键词

艺术/客观再现/主观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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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0
北方音乐
黑龙江省音乐家协会

北方音乐

影响因子:0.137
ISSN:1002-767X
被引量2
参考文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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