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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音乐
2020,
Issue
(11) :
102-103.
DOI:
10.3969/j.issn.1002-767X.2020.11.052
艺术的客观再现与主观阐释——以《新疆之春》为例
樊慧欣
北方音乐
2020,
Issue
(11) :
102-103.
DOI:
10.3969/j.issn.1002-767X.2020.1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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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客观再现与主观阐释——以《新疆之春》为例
樊慧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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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青岛大学音乐学院,山东 青岛 26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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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艺术按照生产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如绘画、文学等的一次性艺术生产,以及如音乐、舞蹈、曲艺等多次性艺术生产的表演艺术.而音乐作为需要多次性生产的表演艺术,除了作曲家的创作,还需要由演奏、演唱者进行二度创作.对同一个作品,不同的艺术家往往都有自己独特的感受和见解,所以,同一作品也会有不同风格的演绎.
关键词
艺术
/
客观再现
/
主观阐释
引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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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0
北方音乐
黑龙江省音乐家协会
北方音乐
影响因子:
0.137
ISSN:
1002-767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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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量
2
参考文献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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