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时代,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亟须阐明爱国主义教育"法"与"情"的内涵及其互动关系.所谓爱国主义教育要明"法",在于要重视科学立法、规范执法、自觉守法,努力构建科学完备的法治体系,确保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引导人们理性表达情绪、规范爱国行为.所谓爱国主义教育要动"情",需要从对象、手段、目标三个层面进行理解,做到主动回应情感、善于运用情感、积极塑造情感.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背景下,要提升工作理念、遵守实践要求、优化工作方式,在情法交融中推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
基金项目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第七十四批)(2023M74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