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研究2015,Issue(4) :107-114.DOI:10.13497/j.cnki.is.2015.04.010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之扩张及其限度——以共同被保险人为中心

The Expansion and Limit of The Insured in Third-party Motor Liability Insurance——With the Co-insured at the Center

樊启荣 刘玉林
保险研究2015,Issue(4) :107-114.DOI:10.13497/j.cnki.is.2015.04.010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之扩张及其限度——以共同被保险人为中心

The Expansion and Limit of The Insured in Third-party Motor Liability Insurance——With the Co-insured at the Center

樊启荣 1刘玉林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 折叠

摘要

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中,被保险人的范围不仅包含记名被保险人,而且扩张包括共同被保险人.共同被保险人是“记名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此乃按照“与记名被保险人有一定关系之人为共同被保险人”的“从人原则”所确定.在适用从人原则时,有三个问题需厘清:“允许”的解释应基于偏离记名被保险人允许的程度来弹性判断;“辗转允许”要根据记名被保险人授权范围的大小来判定共同被保险人的范围;“合法”的解释基于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与机动车强制责任险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前者要严格解释,而后者为保障受害人应从宽解释,违章驾驶人也应纳入共同被保险人的范围.

关键词

共同被保险人/统括条款/允许/辗转允许/合法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15
保险研究
中国保险学会

保险研究

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1.072
ISSN:1004-3306
被引量3
参考文献量2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