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材份制"如何走向"斗口制"——苏州元明大木斗栱用材尺度探析

"材份制"如何走向"斗口制"——苏州元明大木斗栱用材尺度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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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绍兴十五年(1145年)苏州重刊《营造法式》和明初以后为大修两京"南匠北调"背景下江南工匠对北方官式建筑的影响,本文以苏州元明时期大木的斗栱用材尺度为切入点,探讨宋《营造法式》"材份制"与清工部《工程做法》"斗口制"中间阶段的斗栱用材尺度的可能性.即在足材与材宽已由21:10变为2:1比例关系的情况下,其单材与栔的比例延续《营造法式》用材之15:6(14.286:5.714)和演变为15:5的两种过渡型,继而在明清北方官式建筑中确定为14:6的比例关系,试图以此用材比例的细节变化窥探宋清之间建筑用材尺度特征的演变.
How to Evolve from "Caifen" to "Doukou" System —— Analysis on the Wood Scale Used in Bracket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Architecture in Yuan and Ming Dynasties in Suzhou

颜炳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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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上海 200092

材份制 斗口制 苏州 元明 尺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51738008

2021

城市建筑
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

城市建筑

影响因子:0.761
ISSN:1673-0232
年,卷(期):2021.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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