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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景观法》对我国传统村落景观再生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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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针对我国量大面广的传统乡村聚落,亟待探索促进其再生的保护与管控方法.日本《景观法》将"景观"作为国民共有财产引入法律制度体系,推动了日本国土景观再生.本研究通过系统梳理《景观法》中有利于景观再生的核心制度及操作路径,发掘其中适用于我国传统聚落景观保护的管理经验,并提出有利于传统聚落景观再生的相关建议,包括建立针对传统聚落的景观综合制度、以基层乡村自治体作为实施主体、互动引导管理与重点要素保护相结合的方式等.
Inspiration of Japanese Landscape Law on the Regeneration of Traditional Rural Settlement Landscape in China

林晓丹、孔惟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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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上海 200082

日本《景观法》 传统聚落 景观式保护 再生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51738008

2021

城市建筑
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

城市建筑

影响因子:0.761
ISSN:1673-0232
年,卷(期):2021.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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