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并行审理的实践桎梏与优化路径

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并行审理的实践桎梏与优化路径

扫码查看
当前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民事私益诉讼采用了并行审理模式,针对同一事实的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可以同时提起.然而,在两诉并行审理过程中存在审理顺位模糊、共同争点裁判分歧、惩罚性赔偿功能错位等实践桎梏.为了应对上述现实困境,亟须厘清其成因,即不完善的法律规范无法起到规范适用作用、司法实践中未重视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共通性、环境正义理论与诉讼效益理论价值冲突.进而以此为基础对两诉并行审理模式进行优化,包括明确两诉并行审理时的审理顺位、统一两诉共同争点的裁判思路、合理协调两诉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关系.

李宣辰、彭成龙

展开 >

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环境民事私益诉讼 并行审理 共通性

2024

湘南学院学报
湘南学院

湘南学院学报

影响因子:0.215
ISSN:1672-8173
年,卷(期):2024.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