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亚里士多德将幸福界定为灵魂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但在伦理学中并未阐述实现活动是如何展开的,是如何实现幸福的.由于运气的存在,德性本身并不能保证幸福.这个任务是通过《诗学》中对悲剧的系统论述来完成的.悲剧主人公具有较好的习俗德性,但因缺乏实践智慧而尚未形成完满的德性.当其信守习俗德性并执着地进行合乎德性的行动时,便可能遭遇德性的单一性所不能容纳的实践复杂性,进而产生事与愿违的后果.通过编制一个完整的悲剧情节,实践的整个过程得以被统观,从而使人们能够理解习俗德性的局限性.这种理解培育着悲剧智慧.将悲剧智慧把握到的实践整体意义结合到当下情境的实践之中,便孕育着实践智慧.实践智慧把握住每一个具体实现活动的善及其与整体善的关联,由此便可能超越实践中的运气带来的不幸,走向幸福.就此而言,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是实践哲学的内在组成部分.如果说伦理学论述的是幸福的可能性,那么诗学则论述了幸福的现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