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文明2024,Issue(5) :165-176.

可欲之谓善:先秦儒家伦理中的"欲"

汪柔竹
道德与文明2024,Issue(5) :165-176.

可欲之谓善:先秦儒家伦理中的"欲"

汪柔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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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北京大学哲学系 北京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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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先秦儒家区分了不同阶次的欲望,包括与生俱来的本能、自我实现的需要与成德成善的追求等.道德实践的目的是使"所欲"与"可欲"相符合."可欲"是对"善"的诠释:在应然的意义上,指行为主体内在自足的道德能力;在实然的意义上,指客观对象为人所需要的可欲性.先秦儒家对"可欲之谓善""心之所可"等命题的诠释不囿于个体之域,而是指在自我与万物、他者的关系中作出合乎公共理性的抉择,体现了成己与成物的双重追求.先秦儒家对待欲望的方式围绕人性、人情之"实然"何以化为"应然"展开,其核心是"以道制欲",因而涉及"善"如何可能的问题.

关键词

先秦儒家//可欲//应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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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4
道德与文明
天津社会科学院 中国伦理学会

道德与文明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587
ISSN:1007-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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