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教育2015,Issue(9) :420.

论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制度的融合

石海红
东方教育2015,Issue(9) :420.

论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制度的融合

石海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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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江苏开放大学张家港办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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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安抗辩权制度是大陆法系设立的一种制度,其概念源于德国,意在保护当事人的履行利益和期待利益,维护公平有序的交易环境,与其相对应,英美法系创设了预期违约制度,这两种制度存在一定的交叉,但又是截然不同的.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制度是结合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制度的规定和英美法系预期建约制度合理因素的产物,具有一定的民事立法的先进性和优越性,蛤毕竟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我们没有完全融合这两种制度的精髓,致使法条之间存在冲突与矛盾,有待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

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明示违约/默示违约/预期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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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5
东方教育
江苏广播电视报

东方教育

影响因子:0.036
ISSN:2079-3111
参考文献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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