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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的权利属性、法理构造及可行能力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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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是维持人的正常生物功能的特殊社会产品,获得医疗保健是公民的一项积极权利,具有丰富的法理基础.医疗保健的规范保护,一方面应借鉴罗尔斯的正义理论,通过在医疗保健领域的具体阐释,构建具有合理性差别原则的医疗保健公正理论,这也为医疗保健权利提供了正当性证成.另一方面应诉诸人的尊严和公共理性,为医疗保健公正理论提供实质理由,主要借助可行能力理论为医疗保健公正提供评估标准与行动方案.我国公民的医疗保健权利具备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国家既要在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原则与医疗保健公正理论指引下,建构公正的医疗保健制度体系,也应在可行能力理论指引下,致力于消除医疗保健中的不公正.

苏玉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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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上海 201620

医疗保健 人的尊严 正义理论 罗尔斯 可行能力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023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海南省法学会2022年度法学研究课题

20&ZD1872023BFX0052022001

2024

东岳论丛
山东社会科学院

东岳论丛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487
ISSN:1003-8353
年,卷(期):202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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