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仇是一种自掌正义的极端化形式,这与侠的快意恩仇的非正统倾向及其与朝廷官法对立的特质是相通的,复仇的精神行为与侠义伦理存在价值耦合.鲁迅着眼于人的生存、发展和民族解放,继承了传统复仇精神的内髓,以笔为剑,将对复仇精神的现代诠释同对传统文化的整体性批判和对国民性的改造相联系,将复仇同个体生命价值的实现与社会公道的诉求紧密结合,从向专制强权暴力复仇的决绝姿态与慷慨赴死的义勇精神、向无物之阵复仇的绝望抗争与悲天悯人的救赎情怀、向自我复仇的精神内省与向死而生的价值探寻等三个层面,演绎和彰显了复仇精神的多重内涵,灌注了因爱生恨起而复仇的生命意志,追求向死而生的终极意义,从而实现了对生命意识的价值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