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据产权登记制度作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基础性制度,在数据溯源确权、合规评估以及交易流通等各方面具有重要制度价值与实用功能.目前,我国数据产权登记总体特征呈现为宏观政策引领与地方先行试点相结合、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并行的发展态势.由于全国数据产权统一登记管理的制度供给严重不足,当前工作面临标准不一、管理分散、权责不明的困境.为充分激活数据要素价值,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有必要围绕登记机构、登记平台、登记程序、登记效力、权责范围、登记凭证确立"六统一"原则,进而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同时,基于数据生产和流通使用价值链,可采用数据市场分级、数据类型分类的二分法路径,将登记内容划分为一级市场下的数据资源登记和二级市场下的数据产品登记,以期进一步优化数据市场分级分类管理,为数据全生命周期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