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治理实际上就是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治国理政,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互动过程则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构成,而实现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协调,进而形成国家与社会相互支持的局面,则是国家与社会之间互动过程的主线.在中国政治语境中,公共利益就是民心,私人利益则是民意,治国理政就是代表民心和协商民意,代表民心与协商民意构成了中国国家治理的根本议程和实践逻辑.在中国国家治理中,民心是由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以及由此产生的国家制度来代表和确认的,而民意是必须通过协商过程得到确认和实现的,共产党的领导是协商过程的中轴.代表民心和协商民意是一个有机统一的过程,代表民心是协商民意的前提和保障,而协商民意则是代表民心的目的,是对代表民心的检验.中国国家治理的水平从根本上决定于共产党始终代表民心,并且在协商民意中发挥领导作用,从而在不断增进人民整体利益的过程中持续改善公民的权利与福利.代表民心与协商民意之间的有机统一并不能自然形成,而是必须依托以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国家制度来完成.确保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完善民主集中制、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不断提升代表民心与协商民意之间有机统一状态的基本条件,进而也是持续改善中国国家治理水平的根本所在.
基金项目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2015年度重大项目(2015MZD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