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代治安体系演进中,警察与保甲是其中的两大主流,二者互为影响,既相互竞逐又相互补充,形成一幅交错缠结的历史图景.清末民初时期,虽然警察已是治安舆论的焦点、国家政令的重心,但保甲并未因此消失,而是变身为治安实践中的一股潜流,二者一显一隐,相互交织与补充.南京国民政府初期,保甲制度的恢复为警政建设带来新的变数,进而形成"城市办警察,乡村办保甲"的分野格局.新县制以后,保甲被定义为民众自治组织,城市社会中的警保一体转变为警保分治,乡村警政建设也得以继续推进,警管区制与保甲制相结合成为国民党强化基层治安的重要手段.警察与保甲新旧交替中的制度变迁成本,是影响近代治安体系城乡差异的关键,而这一差异在近代众多制度变革中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