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民主实践.政协委员作为践行协商民主的主体,其高质量的履职行为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目标匹配、理念契合.本文以福建省政协为例,研究发现,其创新探索遵循"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在履职平台、履职机制、履职能力等方面,形成了委员高质量履职的实践逻辑.为进一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的民主新道路,人民政协推进委员高质量履职亟须从"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个层面出发,明确履职内容、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履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