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法2024,Vol.45Issue(2) :161-178.

司法裁判追求法律上的正确答案吗?——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核心争议之解决

尹不忧
法律方法2024,Vol.45Issue(2) :161-178.

司法裁判追求法律上的正确答案吗?——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核心争议之解决

尹不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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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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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核心争议是关于法教义学研究的合法性基础之争议,也就是关于"司法裁判是否追求法律上的正确答案"的争议.在社科法学所采用的因果关系视角中,司法裁判只不过是裁判的原因导致裁判的结果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存在法律上的正确答案,司法裁判也不是在追求法律上的正确答案.然而,在法教义学所采用的规范视角中,司法裁判是法官基于理由作出裁判的过程,法官所负有的依法裁判的义务要求法官必须诉诸法律上的理由来做出裁判,因此司法裁判必然追求法律上的正确答案.不同的视角对司法实践给出了不同的描述.但是,这两个视角并非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平行的,它们可以应用到同一对象上而不发生矛盾.所以,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虽然对司法实践给出了不同的描述,但是它们并不真正相互冲突,"司法裁判追求法律上的正确答案"并没有受到真正的挑战.而因果关系视角和规范视角,这两个平行的视角来自事实与价值的两分.同时,由于对事实与价值的两分缺乏关注,在这场争议中产生了"法教义学是社科法学的简写"和"法教义学在司法裁判中只具有事后包装功能"这两种误解.

关键词

法教义学/社科法学/司法裁判/事实与价值的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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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4
法律方法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

法律方法

IS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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