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法2024,Vol.45Issue(2) :546-561.

论省与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效力等级的规范化

龚李玲
法律方法2024,Vol.45Issue(2) :546-561.

论省与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效力等级的规范化

龚李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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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厦门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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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省与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的效力等级仍处于不明状态,这一状况在法律适用实践中导致了诸多问题.法院在面对省、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规定的不一致时,由于没有明确的适用规则,在选择适用裁判依据方面呈现出随意性.地方立法尝试对省、设区市地方性法规的效力等级进行规定,但存在着简单化、碎片化的问题,且面临着越权立法的风险.设区的市立法权入宪后,困扰厘清省、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效力等级的问题已基本解决.在这一新背景下,应当明确规定省级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关键词

地方性法规/法律适用/效力等级/批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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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4
法律方法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

法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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